吴富贵对他的员工们非常的满意。
不管陈晓明还是陈华,都非常的努力,拼命,有上进心。
他喜欢这么努力的员工。
任何人的成功,都不是无缘无故得到的。
想成功,先发疯,拼命干。
懒蛋永远不可能成功的。
从现在的情况看,这两位新加入的员工,有上进心,有成功人士的特质。
在夕阳映照之下,京城的工人体育场变得热闹起来。
来自四面八方的人,都拥向这里。
今夜有一场演唱会,演唱会的名字叫《同桌的你》主题演唱会。
演唱会的主角是老高。
但是,老高的名字没有他唱的歌同桌的你名声响亮。
这年代的很多人,有个习惯,他们听歌时,不记歌手是谁。
只要歌曲好听,他们就听。
从不问歌手是谁,也不追星。
后世的脑残粉,为了偶像,可以献上父母的血汗钱,也可以献上自己的的身体。
这种事,在这个年代,是不可能发生的。
没人追星。
也没有这么狂热的粉丝。
他们都很理智,遇到好听的歌曲,多听几遍。
遇到不好听的歌,直接放弃。
因而,来参加演唱会的观众里,有一些人非常喜欢《同桌的你》这首歌。
但是,要是问他们,这歌的演唱者是谁,他们表示不知道。
吴富贵也参加了这场演唱会。
当然,主持的工作,他没有做。
他的唱片公司目前算是小有规模,员工变多了。
作为老板,他想享受清闲,有一些事情,不想亲力亲为。
于是,这场演唱会的主持人,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妹子。
这个妹子是老高从他的母校清大请来的。
是他们学校的校园主持人。
虽是校园主持人,可她的主持风格落落大方,控场能力超强,非常优秀。
毕竟,她来自清大这个全国排名前列的学校。
这个牛逼的学校,培养的学生,无论在哪一方面,都非常优秀。
演唱会的主角,当然是老高。
吴富贵恰恰不关注老高。
他跟老高合作这么久。
老高的特点,他了解的非常清楚。
他重点关注的,是老高的那些朋友们。
另外还有他公司的两个新人陈晓明和陈华。
老高第一个登台演唱。
他演唱自己的成名曲《同桌的你》。
引得现场掌声雷动,欢呼声,喝彩声不绝于耳。
现场的气氛立刻达到最高点。
这是吴富贵给的建议。
原本,按照老高的想法,要把这首歌放在最后的。
毕竟,这首歌传唱度最高,大家最喜欢这首歌。
把它放到最后,可以吸引住大家,以免出现一种情况,有些观众觉得演唱会没意思,直接走人。
但是,吴富贵要求他把这首歌放在第一位。
演唱会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观众强烈的震撼,让观众感受到演唱会的魅力。
要想感受演唱会的魅力,当然要唱优秀的歌曲。
如果老高唱的歌是普通歌曲,没啥传唱度。
 
第八百六十三章 看上一个男人[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