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还未完全开化的西部地区是真正意义上的蛮夷之地。在这片所谓的“自由之地”上,到处都游荡着强盗和匪徒。而待在这样的地方不光你的财产时刻都可能面临威胁,就连人身安全也会受到胁迫。
所以稍微有点经验的长辈为了让儿女免遭那样的境遇,都会选择将她们送往稍微文明一点的地方生活和接受教育,纽约当然是最好的选择之一。
然而贫穷总是会使大多数人打消这样的念头,毕竟就连来回一趟纽约的火车票钱就已经是他们这些打工人半个月的工钱了,更别提那些贵族学校的高昂学费和生活费了。
不过这对于本明杰·兰伯特而言,却算不上是什么大问题。作为圣丹尼斯这样的大城市的警察局局长,他拥有调动整个圣丹尼斯的警察的权力。所以他只要动用一点小小的手段,就能够轻松赚够送自己的宝贝女儿去纽约上学的钱。
不过兰伯特其实曾经是个好警察,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刚正不阿的好警察。街道上的小混混和小流氓只要一看到他那身蓝色的制服就会被吓得屁滚尿流,他那健硕的身体曾平息过无数次各种各样的混乱和纷争。
当时有好几条街道受他庇护,那里的人们因为他才能够过上平静而又祥和的生活。所以人们感谢他,爱戴他,对他毫不吝啬夸奖和鼓励,兰伯特也因此愈加卖力工作。
直到他的妻子因为身患重症而卧床不起,而他因为拿不出钱来治病而永远的失去了自己的爱人后,他才终于明白了钱到底有多么重要!
“我需要钱…很多很多钱!但这并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我的家人!我的家人需要钱!”
当失去爱人的兰伯特再次穿上那身面料厚实的制服时,他的内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那以后,他彻底抛弃了那些所谓的正义和职责,变得只在乎钱财和利益。
过去他不明白钱对一个家庭的意义,所以他失去了妻子。但现在他已经幡然醒悟了,所以他绝对不能再次重蹈覆辙失去自己的女儿。
…………
圣丹尼斯,警察局。
此时的兰伯特局长正看着手中一封刚刚收到的,来自他女儿的信件,神情中满是无奈与担忧。
“这孩子…刚离开学校没几天,家都还没回就又跑出去玩了…这风风火火的性子,还真是和她母亲一模一样。”
说着,兰伯特不由得就想起了那一头靓丽的红色秀发,如同玫瑰瀑布一般的柔顺飘逸,仿佛附有某种魔力一般。
回过神来,兰伯特在思绪再三后还是觉得女孩子家家的一个人出去玩还是太危险了,哪怕手里有一把枪也一样。于是就写信给了罗兹镇的警长,要求他们派人照看一下他的女儿。
而对此一无所知,正一门心思想要搞清楚之前抢劫了她所乘坐的那列火车的亚瑟等人的身份的赫拉·兰伯特小姐则已经在罗兹镇的一家旅馆里住了下来。
繁丽的学校制服显然并不利于各种行动,于是赫拉先去了附近的商店一趟。不过尽管她左挑右选了许久,这些乡间城镇的衣服款式还是不太合她的胃口,最后只得草草的选择了一件黑色大衣和黑色长裤,搭配高帮黑色皮靴和黑色牛仔帽。
倒不是赫拉本身有多么喜欢黑色,她只是习惯全身上下的服装颜色尽可能的保持一致而已,而这家商店并没有办法给她提供其他颜色的成套衣物。
“果然还是应该先回家一趟…哼,算了,反正也穿不了太长时间。”
赫拉一边在旅馆房间的梳妆台前换着衣服一边自言自语道。
穿好了衣服,下意识的在镜子前摆了几个简单的造型后,赫拉对自己此时的装束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她随手就拿起了放在梳妆台的左轮手枪,然后耍了一套行云流水的转枪。
她的手灵活得简直不可思议,左轮就如同她身体的一部分一般任其掌控,这种表演简直就是一种艺术。
而赫拉之所以这样熟悉枪,和她父亲自然是有着莫大的关系。圣丹尼斯警察局有个专门摆放那些罪犯枪械武器的房间,赫拉小的时候就经常偷偷溜进去摆弄里面的武器。
摆弄也就算了,我们的赫拉大小姐完了还当着警局众多警察的面光明正大的把枪从房间里拿了出来,并摆在了自家老爸的桌子上,然后抬起脑袋,用一阵不容质疑的口吻朝兰伯特喊道:
“我要学这个!”
哦豁,兰伯特警长能怎么办呢,自己女儿的要求他向来是没办法拒绝的,而且这个世道学点防身的本身也不是什么坏事。
不过兰伯特警长不知道的是,后来在纽约上学的时候,赫拉自己在闲暇之余还去学习了一套西洋剑术,虽然不是什么特别精湛的剑术,但用来对付那些地痞流氓肯定是完全够用了。
唯一的问题是,赫拉一直都觉得现在手里这把银白色的西洋剑手感太轻了,而且材质似乎也不是好,虽然其外表的花纹很漂亮,但赫拉总觉得这玩意有一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感觉。
本来这种样式的剑就偏细长,这让赫拉觉得这把剑随时都可能会断!
“哼,当初因为是初学者所以不识货…下次要是再让我碰到那个奸商…”
赫拉冷笑一声,脑海中顿时浮现自己
第18章 谈判[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