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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京一座茶楼之中,如今已经是东林领导群体的顾炎武向一众读书人们介绍着他从西洋商人听来的所谓“立宪制度”:
      李子明已经和一众东林高层通过气了,除了史可法坚决反对之外其他人或没有表态,或是大力支持,总之,李子明提出的立宪设想还是相当符合这个时代知识分子的口味的。
      这不,顾炎武就介绍着他所听到的立宪制度
      “百姓依据财产数量确定选举权,各地有选举权者层层选举,最终推选代表组建议会,议会掌握国家一切大事的决断权。”
      一个读书人好奇地问道,“那他们的皇帝呢?在这个制度下皇帝是处于什么位置?还有,事事开会决定的话,国家大小事务那么多,能讨论得过来吗?”
      顾炎武说道,“额,西洋诸国的国王本来就权力有限,并不能为所欲为,而平时的施政是由朋党负责的。”
      很显然顾炎武听到的这些东西是杂糅了各个国家的制度而来的,实际上这个时代君主立宪尚没有国家确定:
      作为君主立宪制度的表率,英国人这时候内战还没打完,但是国王派基本败局已定。
      不过历史上英国人砍了查理一世之后也没有建立君主立宪制度,克伦威尔取得了英国的统治权,且克伦威尔的权力远大于国王,议会也拿克伦威尔没有办法。
      英国人颁布《权利法案》,建立君主立宪的时候已经是1689年了,换算成同时期的中国的话都已经是康熙年间的事了。
      因此顾炎武最终打听到的版本其实是荷兰版,荷兰此时是搞联省自治的,但翻译与顾炎武交流的时候出了一些偏差,结果阴差阳错地和历史上英国建立的立宪制度套上了关系。
      “说起来,如果单凭财产数量决定

第302章 谁是民[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