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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不速之客[2/2页]

疑雾密布 那天我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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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没有真真切切地瞅过女人到底长啥样。
      心里想着,等晚上再去天鹰之城会一会女人。这女人啊,沾上了就上了瘾,好在,他现在有钱了。
      正打算睡个回笼觉的时候,有人在按门铃。
      人都说吃一堑长一智,这江浩就是一个不长脑子,吃多少堑都不长一智的狠人。
      他又一次入了别人设下了圈套。
      打开门,一涌而入几个警察,直接将他给铐走了。
      在公安局,他见到那个女人,那个头天晚上还跟他翻云覆雨的漂亮女人。
      女人真是一个不敢相信的动物,穿上衣服就翻脸不认人。
      女人的戏演的真的很逼真,跟当年的梅春有得一拼。
      脖颈上,手臂上,据说还有隐私部位,都见了血。
      女人一见到江浩,直接就要扑上来咬他。
      “警察同志,就是他,就是他。你个王八蛋,你个畜牲都不如的东西……”
      女人没有靠前,被她身边的女警给拉住了。
      “美女,我把你咋的啦?”
      “你个王八蛋,趁我喝多了,就对我做出禽兽不如的事情来。”
      六月飘大雪,无论江浩如何辩解,办案民警都不相信他所说的话。
      第一,他有前科,当年还强*了女大学生。办案民警见到这样的人渣,直接就想上前使劲捶他。
      第二,证据确凿。受害者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在女人的贴身衣物上有江浩DNA的生物检材,身上的伤都有江浩的爪印(只有女人自己知道,是两个人玩得高兴的时候,主动让江浩抓的。)
      另外,从天鹰之城和酒店的监控当中,都可以看到,女人喝得人事不醒,是靠在江浩的肩膀上被直接带到酒店的。
      凌晨两点半,女人满身是伤,跌跌撞撞地来到了酒店大堂,说她被人下药了。
      警方在女人的体力确实检测到了某种迷药的成分。
      第二天,海阳市都市报头版头条:强*犯出狱15天,死性不改,再次犯案。
      听海居,大家集体坐在桌前吃早餐,餐桌上,当蛋宝拿起顾禹给他准备的蛋挞的时候,被妈妈的眼神杀给杀了回来。
      “妈妈,我就吃一小口。”
      “不行。”
      顾禹对蛋宝使了一个眼色,指了指旁边桌子上的小书包,蛋宝心神领会,乖乖地喝起了牛奶。
      墙上的电视在播着早间新闻。
      画面上一个男子引起了小赵的注意,强*某犯的主角江浩。
      “看,那个人,不是那天跑到我们客栈来找人的那个男的吗?”
      顾禹啃了一口葱油饼,点头表示赞同:“是的,这个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小赵跟着附和:“嗯,看他那个贼眉鼠眼的样子,还非得说他要找的人在我们客栈,幸好没让他进来。”
      兰梅看顾禹的眼神不太对劲。
      送蛋宝去幼儿园回来之后,兰梅终于沉不住气。
      “江浩的事情,是不是你搞的鬼?”
      顾禹回答:“哪能呢?我哪有那么大的本事?是他,本身狗改不了吃屎。”
      “我不信,怎么会那么巧?”
      “你信不信无所谓,反正他进去了,故意伤害罪和强*罪,没个几年是出不来的。咱们也可以过几天安稳的日子了。”
      兰梅看着眼前这个忙东忙西的男人,她突然觉得,夫妻6年了,她好像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他。

第24章 不速之客[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