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小说总能让人看了一眼就拔不出来,没看完就觉得浑身都不对劲,显然苏珏的书就在这范围之内,楚洵看了几章之后就舍不得放下了,边上的人看他看的认真也就没有打扰他,玩儿困了就自己乖乖的睡觉去了,直到第二天早上起来,才发现这人居然熬夜把小说看完了。
“怎么才一个晚上,你就成国宝大熊猫了,瞧这黑眼圈重的,又不是不给你看,熬什么夜啊,你不会真熬了个通宵吧。”苏珏一出房间门,就看到自家楚老师顶着一对黑眼圈看着她,楚洵最近没拍戏,皮肤养的还挺白,这一白吧,黑眼圈就特别的显眼,再配上他那懵懵的表情,更加像大熊猫了。
“只能说是你写的太好看了,一看就停不下来,等到看完了天都亮了,不过我现在好像也不怎么困。”楚洵揉揉酸涩的眼角,他看东西没有苏珏看的快,而且他还看的特别的认真,一看就是一晚上,不过熬夜熬过了那个点倒也没什么感觉了。
“那是你熬过头了,等会儿就吃不消了。”这人吧一旦熬过了那个瞌睡的点确实会变得很精神,但是第二天也还是要困的。
“没事,我觉得我还行。”他觉得自己现在还蛮清醒的,一点都不困。
“好吧,你高兴就好,怎么样,既然看完了给点意见呗。”
“好看,特别好看。”楚洵表现出了对这本书的高度肯定。
“打住,我们这里不接受虚假的夸奖,来点实际的,我要挺听缺点在哪儿,我好修改。”这话怎么听着这么虚呢,她又不是来找人夸她的,她是来找不足的。
“真的挺好看的,不过就是有一点不足,那就是比起案件本身来,它里面的故事更加吸引我一点,你写的故事太过于精彩,盖住了案件本身。”苏珏笔下的案件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其实不算是特别特别烧脑的那种,如果是习惯了看烧脑剧情的人来看的话,可能不算太难猜,但是她把这些案件全都融入到了故事之中,这让他有一种故事本身比案件更加吸引人的感觉。
“唉,我就知道会这样,果然比起当一个侦探我还是更适合编故事,不过就这几个案子也是浪费了我无数脑细胞想出来的,你就凑活看吧。”所以说想换个写作风格也挺难的,为了让案件更加的烧脑一些,她写的时候没少查资料,但是作为一个在和谐社会下生长的好少年,她连小偷都没见到过几个,更不要说什么杀人犯,变态狂了,所以就算是想秃了头想出来的案子,也比不上人家专业写悬疑小说的大大们,果然术业有专攻,她就不适合当个悬疑小说家。
“虽然你的案子不够烧脑,但是你的故事情节很精彩啊,还有对于里面各种各样角色的刻画,我感觉每一个案件拿出来都可以单独作为一本书了。”苏珏的五个案件里面,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往,而每一个凶手也都不是单纯的因为犯罪而犯罪的,他们或多或少都有自己不得已的地方,当情感与罪恶相
第九十四章 疯狂撒狗粮的第三十二天[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