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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四个字就像一袭华美的袍子,所有的私心只要披上了这件袍子,就变得理所当然和不可违背起来。
      只要你稍有反抗,便会被扣上一个不识好歹的大帽子。
      可惜沈泽慕已经不是小孩子,十几年的忽视和四年的在外流浪,早就让父母这两个字从他的骨血里剥离。
      现在他们在妄想用这个来拿捏他是完全不可能了。
      “陈叔,我不需要沈司令为我好,回去跟他说,就当我当年已经死在外头了。”
      陈庆是沈泽慕亲沈怀年的警卫,小时候沈泽慕见过他几次,每次见面他都是跟着沈怀年回来探亲的时候。
      沈泽慕这话说得不好听,陈庆皱了皱眉。
      “小慕,就算你不待见沈司令,你也不要咒自己。”
      不管陈庆是出于什么考虑,这话是向着他说的,沈泽慕承他的情,态度放缓了一点。
      “陈叔,你回去吧,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我是不会回去的。”
      沈泽慕的态度是缓和了,但说的话却是没有一丝回旋的余地。
      陈庆毕竟只是一个警卫,也不能强制将沈泽慕带回去。
      而且沈泽慕这么反对沈司令,就算他搬出沈司令,也只会让他更加反感。
      “这是你的决定。”
      “是。”
      沈泽慕回答得没有一丝犹豫。
      陈庆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就离开了。
      沈泽慕目送着他离开,看着他走到路口,两名公安迎过来不知道和陈庆说了什么,陈庆摇头又点点头。
      那两位公安转头看了一眼沈泽慕这边,和陈庆一起离开。
      沈泽慕以为自己已经明确的拒绝,沈怀年不会再来找他,毕竟就算当初他在家里的时候,沈怀年也没有怎么重视他这个儿子。
      现在在他这儿吃了鳖,就更不会理会他了。
      不过就算他本人过来他也不怕,他不愿意,沈怀年总不会杀了他吧。
      沈泽慕还是太年轻,不知道想让一个人妥协办法多的是。
      只要抓住他的软肋就可以,而现在萧玲就是他的软肋。
      高菊香腿上已经消肿,农村里的人没有那么娇气,风吹日晒的在地头干活,身体抵抗力好,只用了两天药,就好得差不多。
      只是骨头还是要好好养,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断了的地方你得等它自个慢慢长好。
      趁下午天气好,高菊香这里离了人也不要紧,萧玲和萧晓回去将那间杂物房收拾了出来,二十来平米的小屋子,够高菊香母女住。
      “阿玲,你真收留菊香母女住下来吗?”
      虽然是萧玲做的决定,萧晓还是有些顾虑。
      和高菊香在医院待了几天,和她也聊了不少闲话,虽然她也同情高菊香的遭遇,可救急不救贫,升米恩斗米仇的……
      她怕萧玲一片好心到时没好报。
      “你也知道她的情况,俗说话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我好不容易救了她出来,总不能眼睁睁看她又回那个狼窝去吧!”
      “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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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救人救到底[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