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温宥,你知道欺骗警察是什么罪名吗?[2/2页]

深情再许我不愿 有有有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污蔑,激愤,无端恶意如潮水般向她涌来,这一刻,她的脑中嗡嗡作响,什么声音都不见。
      只剩下麻木的灵魂在各色人形面具里飘荡。
      一道刺耳的警笛声由远至近。
      ……
      闸南区警局审讯室内。
      温宥坐在单人木椅上,纤细手腕上扣着冰凉的手铐,一侧刺眼的探灯打在她惨白如纸的脸上。
      为的就是,看清她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变化。
      而她早已麻木无神。
      曾经她会在椅子上,嘶叫痛哭,不断喊冤,可最后一样无济于事。
      女警走上前递给她一杯温水。
      温宥喏喏道:“谢谢。”
      坐在对桌的男警官,粗略翻阅了一下她过去的资料,阖上,抬头先给她些警示:“温宥,你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应该清楚,我们这里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听明白没?”
      十指交握水杯,温宥略略点头。
      警察见她配合,放缓了声音:“说说,今天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温宥平静地讲前因后果阐述了一遍。
      一旁记录的女警,写到一半停下笔问:“你的目标为什么会选定张志勇罗敏的女儿?”
      “我没有要拐卖她……”
      “温宥。”审讯的男警官忽然提高音量,在他看来温宥现在的狡辩就是拒不交代,“我们已经对张志勇家附近做过走访调查,有人在他们家楼下看见过你。这个你怎么解释?”
      温宥抑制不住手中一次性杯子里的水面产生晃动。
      她是有想隐瞒的事。
      就像捐赠器官,孩子被领养后,相关人等绝不能私下探望。怕出现抢夺利益交换的事件,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
      男警官敏锐地发现突破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道:“温宥,我提醒你一下。拐卖妇女、儿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未遂可以减轻刑法,但你服过刑,算是再犯,十年以上是逃不掉的。”
      他顿了顿,锐利的目光审视着眼前犯罪嫌疑人的神色变化。
      温宥低垂着眼眉看不清情绪,可手里的纸杯已经被她捏出折痕,不少水珠散落在酱红色的桌板上。
      她知道自己绝不能再回到那个地方。
      不为了自己或是温家的名声,她要七七,要她的十月怀胎血脉相连的女儿。
      抬眸,清冷柔和的眼眸中是作为母亲的决心。
      “我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他们在福利院领养了七七。我就是来看看孩子的。”
      与她对视的男警官不知为何被她的目光怔住了心神。
      对于她的话反应了三秒,才偏头示意女警去核实一下情况。
      二十分钟后。
      女警手里拿着一张a4纸回来,面色凝重,与男警官附耳说了几句。
      这让本来就很敏感的温宥,心头一紧。
      猝不及防,男警官手掌重重拍在资料册上。
      “温宥,你知道欺骗警察捏造事实是什么罪名吗?”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温宥,你知道欺骗警察是什么罪名吗?[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