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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哥,我想吃糖。[2/2页]

重逢后,陆律师他倒追我 洒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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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虞衡早就死了。
      死在了从少年变成青年的二十岁,因为打工份数太多,积劳成疾,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路过的卡车撞了,抢救无效。
      他最后的一笔赔偿款,留到了池菀绾手里,成了池菀绾读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
      后来那个陪着池菀绾一路走到三十五的虞衡,只是池菀绾幻想里的人。
      她没有疯,她很清醒地知道这是假的,但是一直到回到这个城中村,这个老屋,她才承认这是假的。
      扮演三十五岁虞衡的是温子越,即使不喜欢温子越。
      陆应淮也不得不承认他演技的精湛,他在镜头里不再是个容貌漂亮讨喜的男人,因为妆造变得普通了许多平凡得与灰扑扑的背景几乎融在一起。
      他看着镜头眼神麻木,没有一丝表情,但谁都能感到这张皮相下的波涛汹涌。
      故事的最后,池菀绾去当初的面铺吃了碗面,过了十几年,最简单的清汤面也涨价到了十块,她坐在昏黄的灯光下一边吃面一边看虞衡的日记。
      她十几岁的时候一直不知道虞衡为什么对她这样好,在她亲妈都不要她以后,办理完奶奶殡葬的虞衡,却接她来了自己家。
      而等虞衡去世后,她知道了答案,从日记本里。
      因为她的父亲,一个人民警察,当初抓住了在街头偷钱包的虞衡,没有骂他打他,而是带回警局里给了一顿晚饭,又给这个孩子披了一件大衣。
      但是没多久,虞衡替街头的其他混混放风,听说斗殴里死了一个警察,是被混混们失手捅死的。
      那个警察就是池菀绾的父亲。
      池菀绾父亲死的时候,虞衡裹着他送的大衣,在给那些捅死他的犯罪们放风,替他们通风报信。
      镜头扫过虞衡跌跌撞撞走在路上的身影,一转眼又变成在灯下翻着日记本的池菀绾。
      十五岁和三十五岁,隔着二十年浩瀚烟海。
      池菀绾是因为失去了父亲,又家中欠债,才和母亲来了城中村的。
      她从那间狭小的屋子里走出来,白色的校服,警惕的脸,与这个灰暗的城中村格格不入。
      仅一个照面,虞衡就认出了她是谁。
      此后二十年,池菀绾都像虞衡在他身上的一根藤蔓,靠他供养,付出,茁壮成长,重回了她本该有的光明未来。
      但虞衡自己却在日记里写道:“我不知道我生来是干嘛的。父母不要我,奶奶死了,学校也不收我。如果没有池菀绾,我可能也就像其他人一样,混在街头,斗殴犯罪,死在路上或者监狱里。”
      “我没本事,我没人看得起,但我供出了一个站在太阳下的人。”
      池菀绾是站在阳光里的人,是他所有美好的期待,是他没得到过的,幻想中的自己。
      她是另一个世界的虞衡。
      电影定格在了孤身一人在路边抽烟的池菀绾身上,她是好学生,第一次抽烟,虞衡不教她,说:“女孩子别在吃糖的年纪,学会抽烟,不好。哥哥,给你糖吃。”
      可最后她还是自己学会了,但又被烟呛得咳嗽。
      “哥,我想吃糖……”
      海风呼啸,依稀和十几年前一样,但是再没一个鼻青脸肿的年轻人站在她身边,跟她说以后的日子都不会难过。
      电影落幕。
      片尾曲在放映厅里回响,片尾的名单滚动而过。
      编剧后面跟着两个字,“江柚”。
      江柚望着自己的名字,明明也不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作品。
      她却像是小孩子第一次得了小红花,很神气地指给陆应淮看,“你看,我的名字。”
      我的名字。

第八十四章 哥,我想吃糖。[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