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合院的宅子,宅里一棵老柳树,堂前有木雕走廊,堂中有贴金彩画、熠熠生辉,堂后还有老井小院,屋上旧瓦盖新瓦,好看是不好看了点,起码严实绝不漏雨。
这就是沈煜新抄的家。
这屋子原来是给刘府的管事住的,也就是不久前那个矮矮搓搓的胖管事,只可惜现在这人只能在村子里的某个猪栏里过夜了,他的房子自然是要被他沈煜给霸占。
还别说,就这,便已经是这世代在此地种茶的珠周村里,最好的宅子了,村里的生活水平质量真就有待提高啊!
小丫头用一些金银首饰就把自己卖了,最关键的是这卖身的钱还不是他沈煜自己出的,可即使这样,她现在可以说还是完完全全就是属于他沈煜的人。
就如同老许白捡一个老婆一样,这么乖巧伶俐的丫头上哪找去!
一进屋子,小丫头便开始忙活了起来,听了沈煜的话,她可是知道这里以后就他们的家了,身为一个丫鬟的本性自然让她想要立马把这里收拾得干干净净。
沈煜则已经躺到了床上开始畅想了,平白无故得了这么大的一个茶园,他起码也可以做一回地主老财了吧!
问后世之人,那个不想回到古代做个地主老员外,像之前的刘老爷一样坐拥娇妻美妾,万贯家财,享受荣华富贵。
而现在,这样的梦想马上就要在他沈煜的身上实现,想想就让人激动。
“嘿,嘿嘿!”
“诶!那丫头!杏儿姐姐!别忙了,你过来一下。”
“怎么了?姑爷。”
“走了一天了,累了吗?”
“啊!杏儿不累的。”
“哈哈,可是我累,陪本姑爷睡个觉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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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站在一面极大的铜镜前,沈煜本来是并不愿意让人伺候,前世他虽然没有大出息,可独立这点都是做的淋漓尽致。
可一大清早的,小丫头就拦也拦不住偏要起床,为他洗衣做饭,然后还直接的就把做好的饭菜端到了他脸上,这让他不想起来也得起来了。
而洗了脸后,沈煜立刻就想起来了一件大事,那便是今日知县大人是要他上门考查他的学识的,这可是头等大事。
病急乱投医,沈煜便开始回忆起了自己今生前世之所学,然后就完整的背下了个一个《长恨歌》。
“隔了十几年的东西,为什么我还会记得这么清楚!”
沈煜清楚的记得《长恨歌》是他前世上高中时才背过的东西,那时还背得就不是很清楚,为什么现在时隔十几年后他却还能够记得这么清楚!
“再来一个!”
“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一篇《阿房宫赋》一口气背完,沈煜早已心惊肉跳了,要知道这可是他前世就只读过一遍,背都没背过的文章,为什么现在他也能记起。
“难道是……赠尔人间最得意!”
沈煜又猛然想起之前的那个梦,老神仙说,赠尔人间最得意,难道是真的!
不过,就只是记忆力这方面最得意?
“嗯……那也够了!”
因为沈煜忽然在脑海中想到了一篇《论语》,然后他就也会背了。
“呵,这可真不错……哈哈哈!”
看着镜子里年仅十六的自己,沈煜相信,这世上绝对没有人比他更配的上一声“才子”之名了。
“诶!姑爷,您饭还没吃呢!您这是要去呢?”
“不吃了!我要去县衙。”
急冲冲的跑出宅子,沈煜就开始回想着去县城的方向,可走两步之后,他就发现不对劲了,难道他又要走着去县城?
起码十几里地啊!不得要了他的老命。
无奈之下,他看了一眼周围似乎也没有好的出行工具,又打量着四周并没有认识的人,这可如何是好?
“对了,大爷!”
沈煜立马想起他昨天傍晚第一个找上的老头,那老头人瞧些还不错。
“老人家,在家吗?”
“呦!是姑爷您啊?姑爷您有什么吩咐。”
“老人家,我想去县城一趟,这茶园可有什么出行工具吗?”
“有啊!姑爷,村里刚好养了几匹马,您可以骑马去。”
“骑马!这倒是不错,可……我并不会骑马啊!”
“害,没事!姑爷若是不嫌弃,我家那儿子可以骑马带姑爷去。”
“行。”
“好咧!小虎!小虎!快出来给姑爷办事去!”
不一会儿,一个毛头大个,年轻力壮的小伙便从土屋里出来,来到沈煜面前。
“姑爷,这就是我儿子。”
“小人顾一虎,见过姑爷。”
看着眼前可能比自己大点,但中规中矩的小伙,沈煜很是满意的点点头。
“见过虎子哥。”
“诶诶诶,姑爷您客气,能给姑爷您办事,是小人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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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知县大人的教导[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