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十分详细,没有任何偏差,只不过在丁知县听到刘夫人擅作主张,动了刘老爷的尸体的时候,他也不禁的皱了一下眉头,但随即便又舒展了开来,似乎并不打算计较什么。
“大人,整个刘府案情便是如此,刘老爷之事的确事出蹊跷,在整个刘府内,竟无一人有看到刘老爷到底是怎么死的,甚至都没人不知道刘老爷死前在干什么,更不知道其死因,依卑职看,还是需要请仵作前去看查看差,以破案情。”
“嗯,承平所言极是。”
对于自己衙门的这位捕头的能力,那可是极其信任的,于是,知县开口便喊道:”仵作!仵作何在!“
“回大人,小人在这。”
当即,一个身材矮小至极,皮肤黝黑的男人就站了出来,恭恭敬敬的向知县大人行大礼。
“仵作,去查查,看看刘老爷到底是死因,务必要给本县一个说法。”
“是,小人遵命。”
矮仵作是县上最老到的仵作,听着知县大人的命令,当场便带着自己两个小徒弟要去检查尸体,刘夫人立即便安排一个下人带他们过去。
“走!带本官去看看案发现场。”
“是,大人请。”
知县面前,自然是由刘夫人亲自带路,其后一大群县衙人员跟随。
知县大人要做什么,其他人也管不了,不过刘府的人却要全部受到衙门的管制,一个个衙役们持刀将他们团团围住,警告不可随意走动,沈煜自然也算是其中一个。
但,不知是不是无意之间,丁知县竟看到了他沈煜的身影。
“咦,这不是本县大才子,沈煜沈小案首吗?”
知县都点名叫他,沈煜自然也要恭敬的站出来了。
“学生沈煜见过府县大人。”
“哈哈哈,免礼免礼。”
对于沈煜,丁知县可是记忆犹新的。
“沈煜,自数年前县试,本官提你本县案首为以来,汝倒是精进了不少啊!学问提名,经才缕传,又得府案首,当真了得啊。”
“如今还成为了这刘府的乘龙快婿,可是可喜可贺,有此时运,若得一日必定会是人中龙凤啊!“
“大人您过奖了,学生还只是初出茅庐,没有大人当年知遇之恩,哪有学生我现在的声名啊!一切还得多谢大人您。”
“哦~是嘛!哈哈哈!”
看得出,这位其实正值看人通透、发迹之年的知县大人,对他沈煜是十分有好感。
“你沈煜当年能以小小年纪之才,便是当真远超本县学子颇多,本县提你为案首,也是当真看中了你的才华,你大可不必过谦。”
丁知县倒是说着发自内心的点评,身为后进之学,他是真的觉的沈煜才学不错,可到了沈煜这里。
“能得大人之看中,亦是学生三生有幸!”
疯狂拍马屁,这就是沈煜的对策。
前世,他也是进过职场的,前世的经历就是因为在职场太过老实,不会说话不会巴结领导,也没有存在感,所以才会在一家公司只待了三个月,就待不下去了。
之后,一个人生活的十年,偶尔总会想起一切自己的愚蠢往事,然后自问的回想,若是当年能巧舌如簧一些该多好,现在又遇上这么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沈煜自然不会放过。
“啊!哈哈哈哈!”
“说来起来吾听闻你沈煜木讷之名许久,可未曾想往日竟还没有看出来,你沈煜也是个妙人啊!”
果然,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
“来来来!沈煜,到本县身边,刘老弟之事也是汝之家事,我想听听汝之看法。”
“学生遵命。”
看着沈煜能和知县大老爷这么聊得来,不止知县大人没想到,连刘府的其他人也没想到,沈煜这木鱼脑袋什么时候开窍了?
沈煜则终于缓了一口气,没办法,迫不得已了!
谁让他现在可已经是条丧家之犬了,没了刘府这个饭碗,他不得给自己找个靠山,知县大人对他感兴趣,他就必须要好好把握住。
“沈煜啊!自得府案首以来可曾有好好读书?”
“回府县大人,自两年前府试以来,煜一直勤奋苦读,始终不忘府县大人教诲,好好读书,天天向上,期望有朝一日能报效国家,为我大明繁荣出一份力。”
“好!好!好啊!如此方是我辈读书人之风骨,沈煜,不枉本县如此看重于你啊。”
“沈煜啊,原本以你得府案首之成绩,按我大明惯例是可以直接授予秀才功名的。只不过,你既已夺得两次案首之位,不再去参加那院试,尝试下院案首之位,实为可惜。若是你能再夺得院案首,得以小三元,这对于你以后的仕途将是大有好处的,你可识得本县良苦用心?”
“学生当然识得,定不负府县大人厚望。”
“哈哈哈,好啊!好啊!待今日过后,明日你来我县衙一趟,本县要亲自考考你经义、所学,如何?”
“定不负……嗯……!”
吹牛归吹牛,可对于自己现在所学的这点事,沈煜还真没有把握,他现在是哪里有个屁的才学呀!
自己大学读的可是计算机专业,放在现在这时代而言可真就是毫无用处的东西。脑袋倒是还剩以点古代文言文基础,可能就这初中、高中的点点所学,放在一位钻研几十年诗书,都能过了科举重重考验的古代进士面前,不就是班门弄斧吗?
真要是说上个两句,不就都露馅了?
“嗯?怎么?莫不是沈煜你不愿意?”
见沈煜忽然愣住,迟迟没有反应,丁知县立马有些疑惑,他似乎也没提什么惊世骇人的要求。
“我……”
宝宝心里苦啊!
这就好比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沈煜现在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最有用的东西,就是小有才名,这让他在嵊县这个小地方里可以生活得格外吃香。
但现在,县上最有才学,地位最高的人忽然找上了他,要考他的学问,这不无异于就是当场要拆他的台嘛!那个干部能经受得住这样考验?
可是,要是不答应。
知县的欣赏可不是想有就有的,身为父母官,知县在地方的影响力跟土皇帝没什么区别,不给知县面子就等于是自绝于此地,还想不想在这里混了!
“额……府县大人愿意亲自掌眼煜的学问,学生自然荣幸之致。”无奈之下,沈煜只能硬着头皮开始编造理由了,“只不过,煜是觉得,以煜这尚且毫无功名之身随意出入县衙重地,当是藐视大人藐视朝廷之举,为国法所不容之事,煜是万万不可逾越的!”
“更……何况,前人有言,曰:“有德馨者,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煜以一介白丁之身,实在不可登大人之大雅之堂。故而……”
以退为进,以捧劝退,沈煜表明上看起来是一心的为丁知县所考虑,实则故意衬托一种对方很伟大,是自己不配的感觉,就是想说明自己很拉跨,高攀不起,求放过。
能和有事没事去县衙过过门,有和知县交谈的机会,在整个嵊县上那可是无数人所求之不得的,这样的好机遇他沈煜遇上却无法把握,还真是有些舍不得。
可没办法,谁叫“没有那金刚钻,怎揽瓷器活了。”
“原来如此。”
听了沈煜的话,丁知县倒是思索着点头头,看得出,沈煜又是一泼吹捧将他夸得很舒服。
丁知县开始思考了些什么,沈煜自然也松了一口气。
案发现场马上就要到了,那时,知县大人就要干正事了。
可忽然,只听丁知县又张口了,道:“沈煜,本县思索了一番,觉得你刚刚所言确实有理,县衙乃国之要地,岂能任人随意进出。”
“只不过本县认为,你沈煜是个可造之材,要不自今日起,你便拜入我门下,做吾学生,县衙里吾可以给你沈煜一个师爷之名挂着,入县衙时你可直接报上姓名,以学生之礼来看望老师,合情合理,你亦也没有后顾之忧,如何?”
“啊!”
第六章一个知县[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