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第11章 做饭的男人最帅了[2/2页]

重生暖婚:司医生的掌心宠 一颗糖果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雪糕,不肯吃放。
      司丽娟抱怨道:“二嫂,你也真是的,现在是饭点,你买冰激凌回来,这不是闹吗?”
      余笙看向司柏勋,目光带着谴责。
      司柏勋接过装冰激凌的泡沫盒,沉着脸看向自己的外甥,说:“石头,乖,先吃饭。下午舅舅再给你吃冰激凌。”
      说着,又看向余笙,说:“你也一样。买这么多,每天就只许吃一根。”
      小石头被长辈惯坏了,想要做什么,不给满足就会闹。
      倒是因为司柏勋是舅舅和医生而对他存有三分忌惮和敬重,便煞有介事的点点头:“嗯嗯。石头乖乖吃饭……”
      大家被小孩子天真无邪的模样逗得好是一番哄笑。
      司柏勋明显察觉到余笙似乎有些不高兴。
      吃过饭,再上楼午休时,司柏勋对她说:“三妹就回来小住,明后天就会回家。”
      “你什么意思?”余笙坐在书桌前,扭头看她,“你想说我讨厌你妹妹?”
      “我没那个意思。”
      “那我就是不喜欢她。你让她别招惹我。”
      司柏勋:“……”
      看他一副很无语的模样,余笙故意为难般问道:“怎么,你这个做哥哥的,要替她出头了?”
      “如果她有哪里惹你不高兴,你可以告诉我,我会去提醒她注意一点的。如果你不想说,那就别理她,她在家里住不了几天,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司柏勋知道妹妹的性格,笙笙不会像姐姐那样让着丽娟,那他只能劝余笙不要把丽娟放在心里。
      “算你识相。”
      余笙哼哼唧唧的转过头,继续翻阅自己从新华书店购买的书籍。
      虽然年初时,她不得已从杂志社辞职,但她一直有给好几个不同类型的杂志社的专栏固定提供稿件。
      结婚之前,余笙各种类型的散文,小故事,短篇小说都写,靠赚取些稿费过日子。
      最近为了婚事,她耽搁了好一阵子,如今已经迫近截稿日,她该好好的写稿件赚些零花钱了。
      司柏勋还是被迫打地铺午睡,余笙等他去上班后,才开始提笔写散文和最近在身边发生的小故事。
      尤其是她跟婆婆下地种菜时抓住的灵感,以及摆摊时遇到的一些趣事和从中得到的一些对生命的感悟与启发。
      静下心来,文思喷涌。
      余笙奋笔疾书,写得异常顺畅。
      一下午,她洋洋洒洒的写了好几千字。
      等她意犹未尽的再抬头时,窗外已经是夕阳漫天,璀璨的霞光在天际漫步,描绘着绚丽的画卷。
      霞光温柔的穿过纱窗,朦胧的罩在屋子里,为这个新房增添了几分美好的色彩。
      余笙把写稿的本子合起来,盖上笔帽,起身舒展身体。
      楼下,传来小孩的哭闹声。
      余笙便下楼去看。
      司丽娟正在打石头,听了婆婆的解释才知道,石头一下午吃了五个冰激凌,眼看就到了饭点,他还是闹着要吃,于是被打。
      余笙打开冰箱一看,她批发买了三十支冰激凌,现在还剩十支。
      石头吃了五支,那其余的都被谁给吃了?
      她虽然有钱,这个时候的冰激凌也不贵,可她花钱买的东西也不是白捡的啊,司丽娟吃得这么多,就当成自己买的了吗?

第11章 做饭的男人最帅了[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