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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孟抱着眼前的人儿,只感觉沉重万分,虽然他知道前头有很多的事情等着他去做,可他现在只想好好看看怀中人,好好的看一看。时隔半年了,每次相逢都是梦中,他也害怕,害怕那个梦里的人不在入梦,害怕这人梦里的人梦里梦外,与他隔绝。他也担心自己的一丝疏忽,便让这一块完璧染上了瑕疵,挥之不去,成为终身抱憾的阴霾。
轻轻的将沈蘅纳入怀中,却听行九慢条不稳的说道:“侄儿林孟,见过皇叔父”话落间,林孟一手抚上了沈蘅的脸庞,而另一只手,却是将沈蘅手中的那柄银枪取了过来。轻轻拂过沈蘅脸庞的双手感觉到的是那样真实而存在的柔顺,可林孟此刻,满脑子里所刻画的,就只剩下那柄冷枪带给他的刺手寒冷和眼前这些人让他衍生的厌恶、恨意。
林孟口中虽然尊称皇帝为长辈,可实际上他无论是神态上还是举止之上,对于皇帝这个人,那是一点敬畏之心都没有,再看一眼林孟抱着沈蘅如胶似漆的模样,简直就是旁若无人的那种,这是目中无人,目无尊长,目无天子。
是以,到了这一刻,那些人还是对林孟的身份存了芥蒂之心。
可是不等这些人怀疑出口,沈蘅就从腰间将林孟之前赠与她的玉佩在人前高举,众人看着眼前之物,忿然失神。此物,正是当年林邺随身所配,更是寸不离身,同样,这还是一枚足以调动数十万长兴军的兵符;更简单地说,玉佩便是长兴王的象征,有了这枚玉佩,你便拥有了长兴王本该拥有的一切。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如此贵重的东西竟然是藏在了沈蘅身上。这些年来,为了寻找这件东西,皇帝花费了多少心血,到头来头头是空。从前他只认为这块东西是毁在了那一场烈火之中,却从来没有想过这东西是被人带了去,甚至整天拿在自己面前晃悠。
时间真是剂良药,十多年那里,他几乎已经忘却了长兴兵符这一足以叱咤风云色变的存在,可是当这东西再度横空出世的时候,他才发现这东西依旧还是那么的耀眼,那么的能汇聚人心。十五年,对于这样辉煌的一个存在来说,十五年始终还是太短了。
“我,是林氏孟郎,长兴王是也,你们这些人给我睁大眼睛看清楚了!”高举沈蘅的手过头顶,林孟如是仰视的看着这一群人,眼中怒火极盛,不曾因为方才对怀中人的温柔似水而牵动半分。甚至,如此豪迈之言,终究还是应验在了这样一个豪迈的身份上,还是以这样豪迈的一场其实磅礴。
沈蘅回头瞥了一眼林孟,心中暗暗思量。守了大半年的人回来了,却是这样相见无言的情景。原本她还以为回来之后还能一切如常,只是她没想到这个人短短半年间的蜕变。半年之前,这还只是一个只会抱着他撒娇的傲娇孩子,半年之后,这个傲娇孩子一夜之间顶天立地,仗着一把长枪披荆斩棘,护她于身前。这不是她从前想要的,也不是她现在想要的,但不得说,这样的结果,她很乐意接受,甚至超过了她以前所渴求过的最难得的。
看着眼前这张熟悉的面孔,皇帝心里却还是在懊悔自己的荒唐。世间从来就没有一模一样之人,可恨他当时心太大,本想着利用林孟这颗棋引出叶显,那和却让这害群之马遁形而逃。今日,林孟倒戈相向,叶显他无法仰仗。万般种种。一步不慎,行差走错,深渊万丈,不可自拔。
“林孟,你私藏兵符自立为王之事我尚不追究,你今日持枪械闯入大殿,惊扰圣驾又该当何罪?还有,长乐公主是祸国妖星,是必死之人,那你如今助纣为虐,乃是与我等为敌,与建安子民为敌!”皇帝不曾出声,倒是一旁的赵国公带头冲锋。在他看来,林孟今日所犯种种,无论是哪一条,都足以令他死无葬身之地!
林孟耻笑,不以为然:“本王本就是长兴王世子,父王离位十余年,我后继而上是理所当然,还有这兵符本就是我长兴王家之物,何谈私藏?”低头,林孟一只手将沈蘅转了个身,面对着他,轻轻的伸手拨弄着沈蘅头发之上的一点凌乱继续道:“长乐县主又如何,长乐郡主如何,长乐公主又如何?他是我林孟这辈子认定的人,他就是我的王妃,要想动他,本王随时奉陪!至于你赵怀,不过是一条走狗罢了,有什么资格直呼本王名姓?”说完,林孟将枪尖对准了赵怀所在的方向,却是转头对脸色沉闷的皇帝说道:“陛下认为,本王所言,可是在理?”
皇帝咬牙,林孟说赵怀是他的走狗,倒不如说林孟在这是在讽刺自己连走狗都不如,要知道,自己早前昏迷,朝中乌烟瘴气,那一处又是没有赵怀的手笔?
只是,换一个层面来说,林孟所言也并非荒唐。纵然赵怀身为一等公侯,但跟一个手握重兵的世袭王大呼小叫确实还是不够格。
只是在皇帝心里,他的继位诏书一日不下,这长兴王便是一日不复存在。
“你是所言头头是道,那带兵乱我宫闱,你又作何?”皇帝沉声反问,语气里似乎是抓住了带兵私闯皇宫这一点上。你在我的地盘上撒野,那就是你的不对,不管你占了多大的理。
第298章 夺目[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