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就觉得不踏实。
在这椅子上坐了大概有两三分钟的时间,他等的人便如约而至了。
绿草穿着一身白沐风阳光挑选出来的绿色衣裳,整个人看上去水水灵灵的,一路小跑从旁边卖蜜饯的屋子里出来了手里还抱着两个油纸袋儿,向来应当是刚刚买好的东西,便装在这油纸袋里了。
“主子,让您久等了!进到铺子里之后排队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我在那里等了好久才轮到我,但是东西都已经买全了!”
白沐风没睡着也没累着,自然也没什么脾气,坐在面摊儿铺子的遮阳布之下倒也还算是心情愉悦。
“东西买完那咱就赴约去吧!我表哥说那地儿是哪儿来着?”
绿草深呼吸了两口气儿,平复了一下,因为跑了两步,所以有些急促的心跳。
“是一枝花酒楼!皇都这两年才刚开起来的酒楼,但生意很火爆的,因为那里的火锅和烧烤特别出名,我在宫里听宫里的许多宫女和下人们都讨论过这地方呢,但一直没机会随着主子出来见识见识,今天倒也能开开眼界了!”
“火锅?”
白沐风一听到这个词,立马便想起来了谭忆栀。
“有意思呀!这火锅我也好多年都没有吃到了呢,看今天这味道能不能和几年前吃的一样!”
绿草从小便在白沐风的身边伺候着,所以自然就知道自家主子的脾气,白沐风有时候爱说大话的毛病到现在为止仍旧是没有改的,所以她也只是跟着笑一笑,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两个人朝着这条街直走,在拐角的那家一枝花火锅店走过去,谭忆栀则是站在两个人身处的这条街,当铺3楼,摸着下巴,思考着这俩人的关系。
谭忆栀住的地方实在是太偏了,所以就算有些八卦传到她那里,也已经是时过境迁,是陈年的咨询了。
所以在谭忆栀的印象当中上一次听到关于白沐风的消息还是白沐风不喜欢女人喜欢男人的事。
现在突然之间看到白沐风的身旁多了一个这么水灵懂事的丫头,谭忆栀的第一想法便是:这小子转性了?
但是还没等到她思考出来这个问题的答案,这俩人便已经脚步极快的走到了拐角那边,身影瞬间消失不见。
而身后的门口那边也传来了脚步声,显然是大球已经带着账本上来了,将视线从白沐风的身上收回来。
谭忆栀转过身重新坐在椅子上之后又恢复到了眼睛只睁一半儿,整个人那是一副似睡非睡似醒非醒,仿佛对什么都打不起精神来的样子。
令福裘深感意外的是,他一直在核对账本的时候极其认真,这副样子才真真实实的,让人相信她是这酒楼的老板,真正的老板也是这家一枝花连锁品牌身后的那个打算盘的人。
事实上从刚才踏出这扇门一直到下边取账本再到回来之前,这一段路上,福裘一直在思考着谭忆栀的身份。
说实话,他从谭忆栀的身上看出来了一点土气。
毕竟穿的并不像是寻常富家小姐那般整齐利落,整个人不失粉黛,再加上纯天然的肤色,以及身上邋里邋遢的,总感觉是随意的过了头。
即使是这样好说话的人,给自己当老板是非常令人满意的,但这老板身后的靠山可是决定了这当铺到底能干多长时间的一个重要因素。
福裘刚开始猜测这东家可能是从深山老林里出来的,但后来想一想深山老林那边就算是有经商概念,也不至于能够将一枝花这个字号开遍整个西北甚至于手已经伸到了,北安国的皇都来。
但如果真的是一个富家子弟的话,谭忆栀身上又少了那股子用真金白银才能够堆积出来的气质。
莫不是…钱少爷的爱妾?
但从来没有听过千少爷能够为了一个女人一掷千金,甚至于用自己的名望一句手段帮一个人建立如此大的威信呀!
福裘对于谭忆栀的真实身份,百思不得其解,但这事儿还不是能问出口的事情,所以便只能憋着不问了。
不过从谭忆栀看账本的专业程度上来讲,福裘小小的得出来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自家的这个东家,就算不是富家子女,多少也是个有才能的人,若是没有这些条件的话,不可能将账本看得这样细致。
确认账本无误,谭忆栀又问了一些,从这个当铺开业至今有没有发生过的大事儿。
福裘是个口才不错的,思维能力也很强,短短几句话便把这铺子,当初是如何开业如何宣传,最后又是如何做大的种种转折事件,通通都给谭忆栀说了一遍。
谭忆栀得到这样一个宝贝掌柜的,只感觉通体舒畅,一点堵塞都没有,舒坦极了。
“行!你这办事效率不错,我很喜欢你这种掌柜的呀!”
谭忆栀晃悠着胳膊,乐呵呵的起身,拍了拍大球的肩膀,以示鼓励。
又吩咐给大球一项特殊的任务之后,谭忆栀便直接起身离开了当铺。
谭忆栀来的时候全身上下只有一个包裹,所以这东西随意的放在自己住的屋子里就成了。
找福裘要了几两散碎银子和几枚铜板,谭忆栀也踏上了这条刚刚白沐风路过的街道。
皇都的热闹可不是其他的地方可以比拟的,更何况是这一日之计在于晨与烈日当空的晌午之间了。
买糖果子的,开面摊儿的,卖首饰的,卖胭脂的,开茶馆儿的,当然最多的还是形形色色穿着各异的各路行人。
谭忆栀发现这个时代在穿衣品位上还真的是没有什么大的发展,因为人们穿着的衣服形式都差不多,基本上都是里边儿瘦瘦的内衫,外边罩着一件长衫,下边穿着一个像桶一样的裙子,实际上里面是条裤子。
所以谭忆栀一露面,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但是更多的人在看到谭忆栀这时与众不同的衣服更像是乞丐随意拼凑上的之后,就不再对她有多大的兴趣了。
谭忆栀很乐意接受大家歧义的视线,当然更乐意接受的是大家扫了两眼之后觉得没什么新奇便扭过头去的样子。
按照钱益善特别的吩咐,谭忆栀出门的时候没有穿着自己那件背心,小夹克衫外加七分裤。
她里边穿的是一件自制的黑短袖,当然这样近视害俗的衣服是不可能穿在明面上了,所以外面罩着的是一件自己做的灰色长衫,衣服的版型更像是风衣,只不过没有束腰的部分,反倒是在衣服的两边儿多了两个大口袋,在脖领子后边儿还多了一个帽子,方便在太阳毒辣的情况之下将自己的脸遮住,虽然谭忆栀已经并不白了。
下面穿着的是一条灰色粗布制成的阔腿裤,谭忆栀发现这里的粗布很像是现在的亚麻,所以就在初步的基础上让步更加*一些,这样穿上既透气又舒服。
脚上穿着的是一双看上去十分简陋的凉鞋,但是这舒服以及凉快的程度,也只有本人能够了解得到了。
这身灰突突外加一点都不精致的衣裳,在外人的眼里看来可不就是像乞丐一样的衣服吗?
但是谭忆栀不在意,因为没人注意她是最好的。
帽子一戴,谁也不爱,在卖糖果子的那个小贩,手里买了两串糖果子之后,谭忆栀也消失在了刚刚把木风消失的那个街角。
谭忆栀并不知道白沐风是去了一枝花火锅店去吃饭,但谭忆栀自己的目的确确实实是的,一枝花火锅店那边去看看。
第97章 97 帽子一戴,谁也不爱[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