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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97 帽子一戴,谁也不爱[1/2页]

农家医女有点田 墨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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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忆栀从自己脖领子里把那个玉环掏了出来,一环的绳子并不是很长,谭忆栀也懒得把它拆下来,所以就直接拿着玉环把身子也凑到掌柜的那边,让他瞧了一眼。
      “知道你没见过我,我以前也没见过你,但是扇…钱益善应该和你说过,与我见面的信物便是这枚玉环,你瞧清楚一些,以后若是我让人拿着玉环来,认它便可。”
      掌柜的既然能当成这点当铺的掌柜,自然而然有一番识人认物的本事,这玉环是否是佳品,他一眼便能看得出来,如此晶莹剔透的玉环,可以说以前从来没有在他手上走过这样好的货,所以一眼他便觉得这是不是凡品。
      “好嘞!这玉环的样子,小人记下来了!这么好成色的玉当真是不多见的呀!”
      谭忆栀轻轻笑了笑,没有解释什么。
      “那咱们信物也见过了,现在是不是应该自我介绍一下了呢?”
      掌柜的也跟着谭忆栀笑了笑,然后指了指自己胖乎乎的脸。
      “小人叫福裘!原本是南边一家开了不少商铺的商人之子,后来家道中落,流离失所,是钱公子给了小人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当时听说钱公子有位朋友开了一家店铺,想找一个掌柜,我便自告奋勇来了!以后有什么事,小姐您尽管吩咐!”
      福裘说话倒是恭恭敬敬的,没有刻意的煽情,语气也很是正常,一点都不像人家那种想要特意和东家套近乎的样子。
      谭忆栀对于这种荣辱不惊的人还是比较佩服的,但对于福裘的称呼就不太满意,毕竟作为一个受了现代文化熏陶很多年的知识分子,小姐这个词儿,谭忆栀不是很喜欢。
      “我的名字…知不知道都无所谓。但咱们的铺子是连锁的,西北那边有很多的分店,所以在外人面前你就叫我一枝花好了!你要觉得不舒服就叫我一枝花小姐,总之别单独叫小姐这个词儿,我听着有点不舒服。哈哈哈!”
      谭忆栀呲牙一笑,未施粉黛的脸透露出了真诚。
      “好!那我以后就称呼你为一枝花小姐!这屋子是在我知道你要来的时候,便已经特地吩咐人打扫干净的了。还有什么需要你可以尽管找我,需要我再给您配一个伺候的下人吗?我看您这一路走来,身旁似乎没有什么人伺候着。”
      一个好说话的东家,能够给人省去无数道的麻烦,瞧见谭忆栀好说话,福裘语气也跟着轻快了几分。
      谭忆栀一听要找人伺候自己赶紧摆了摆手,要是真有一个跟屁虫似的人天天跟在自己身后,谭忆栀觉得自己肯定会浑身上下都不舒服,连饭都吃不下去了。
      “我习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这事儿就免了吧!我以后称呼你为大球你看可不可以?”
      福裘听到这话整个人愣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自己这个东家这么接地气。
      “成!您看怎么方便怎么来,您是东家听您的!”
      谭忆栀这才抿了抿嘴,满意地点了点头。
      “那大球麻烦你到楼下啊,把当铺的账本拿上来我看一看,我手里有一份自己记载的拿到当铺里来的珍贵药材,我想核对一下。”
      “好嘞,那我现在就下去给您取!”
      福裘客气的起身然后出去,又把门关上。
      等到人走了之后,谭忆栀便把自己穿着的凉鞋放到了地上,然后把小脚丫拿到了椅子上,盘着腿儿坐在茶桌的旁边,从打开的窗户看着街道上的人来人往。
      “不愧是皇都呀!这热闹的景致以及周围来往的人穿着的衣服,都要比镇子里强的多!”
      谭忆栀用手拄在窗户框上,探着脑袋往楼下看去,穿着各色衣服的人走走停停,拿着冰糖葫芦的小贩大声的吆喝着,坐落在街角的面铺,锅里煮的面还生腾着热气,刚刚从一家首饰店买了一只钗的小姑娘,手里拿着钗子,脸上乐呵呵的,斜对门那家酒楼里边轰出来一个身上带着脚印儿的人,瞧着伙计骂咧咧的样子,应当是吃了霸王餐…
      脑海中的意识不知在哪里神游的谭忆栀,余光中看到了一个略微有些熟悉的身影。
      微微收敛心神,扭过头来,朝着那个刚刚从巷子里走出来的身影望去,当看到那人的脸时,谭忆栀的嘴角绽放出来了一抹微笑。
      一身洁白的衣裳,不染千尘,腰上束缚着的腰带,勾勒出精瘦的腰身,墨色的长发束于脑后,唯有鬓角的几缕头发随风飘摇。
      这是一个光看身形或者是背影,都会让人觉得往外冒仙气儿的人。
      奈何就是这样一个人,手里拿着两串糖葫芦,一手一串儿吃的,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俊美非凡的脸,一丁点包袱都没有,嚼东西嚼的那叫一个用力。
      这人正是当初在谭忆栀家里住了一段时间,后来又匆匆离去的白沐风。
      “三年不见,他怎么长得这样快,这身高窜了至少有10厘米吧?我这孙子今年才14岁,就已经长到1米6多,被扇子说成是巨婴,那这小子今年19岁,这个头都1米8多了,难道就不算是巨婴了吗?”
      谭忆栀看着那人慢慢由远及近,然后路过自己所在的这栋楼房,然后再慢悠悠地朝着远处走去,嘴里絮絮叨叨的自言自语,此刻就算旁边有个其他人站在这儿,也听不清谭忆栀说的是什么话。
      白沐风还悠然的吃着糖葫芦,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别人定了好长时间,他自诩十分敏感的神经在谭忆栀身上丝毫不起作用。
      两串糖葫芦在他十分健康的牙齿咀嚼之下,很快便被咽到了肚子里。
      白沐风今日出门是因为白沐阳邀约,约他去酒楼吃午膳。
      按照两个小王爷的规格,轿撵和马车自然是都会有的,但白沐风许久没有离开皇宫,所以便拒绝了乘坐交通工具的出行方式,而选择了用最原始也是最休闲的方式,走着去!
      寻求自由的鸟被关在笼子里,时间长了肯定会渴望呼吸新鲜空气。
      白沐风也是,平时在街上看到的,那些十分不爱吃的冰糖葫芦,在许久未吃之后反倒觉得挺有食欲的。
      看惯了宫里那些宫女和下人唯唯诺诺俯首称臣的样子,冷不丁看到外边这么多朝气蓬勃的百姓,真的是舒坦死了!
      白沐风把最后一口糖葫芦咽下去之后,随意找了一处面摊儿,坐在了人家的板凳上。
      他是在等人!
      谭忆栀居高临下,自然也感受到了白沐风不像是光在这里歇着的意思。
      她撑着下巴,继续看着故事接下来的走向。
      “不得不承认人靠衣装,佛靠金者,当年穿着那身破布衣服都能够好看的不要不要的。眼下穿着这昂贵布料的衣服,这人看上去还真的是人模人样呀!”
      谭忆栀撇了撇嘴,在心里默默的嘲笑了一下自己颜狗的现实。
      白沐风不是那种白嫖的人,他坐在人家的椅子上,即便没有吃这家的面,也仍旧是丢给了面摊儿老板,一小块儿碎银子。
      要是按白沐风原来的性子,大手大脚随便扔给这面摊老板几两银子都是很正常的,毕竟小王爷出手便知有没有。
      但是自从出去“散心”过之后,白沐风回来之后就开始无意识的节约,第1步便是从自己平日里最愿意打赏下人的事情做起了。
      一直到现在为止出门如果不带上那么一点碎银子在身上的话,白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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