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鹏一眼就认出来了,它就是那头咬死高加索犬的白毛猛犬,想起他派人去找那个高老头,并且把高老头活活地烧死,连他的房子都给毁了,曹鹏就明白了,这头威猛的大狗是来找他算帐来了!想到这儿,曹鹏强忍着后背上的伤痛,猛地一翻身,向炕梢滚了过去,那里放着他的枪套,他非常清楚,眼前的情况只有拼死一搏了,他知道这头白毛大狗的厉害,虽然他曾经非常喜爱它甚至想把它据为己有,可是,在他受伤之后,他就明白了,这是不可能的,只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家伙居然找上门来了!
看见它那威武的样子,曹鹏终于明白那头红獒是怎么死的了,所以他拼命地想把手枪抓到手里,既然这头猛犬已经不能为己所有,那就只有让它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曹鹏的判断没错,站在门口的这头白毛猛犬正是烈风。
烈风一路暗中跟着那个管家和家丁,来到了曹鹏的房间外面,它听到了曹鹏说话的声音,恨不得马上冲进房去,将他咬死,但是它也知道,它的目标是这个说话的人,他后悔那天没有咬死他,而那个管家和家丁,虽然可恨,它却没有亲眼看到他们动手殴打高老汉,只有这个说话的人,不但将高老汉推了一个跟头,而且还要掏枪打它,亲仇旧恨一齐涌上了烈风的心头,它强压怒火,等那个管家和家丁走了以后,它才打开房门,站在门口,双眼凶光大炽,死死盯住了趴在炕上不能动弹的曹鹏。
说时迟那时快,曹鹏的手刚刚碰到那个枪套,忽然眼前白影一闪,一只毛茸茸的大爪子就按在了枪套上。
曹鹏一愣神的功夫,忽然闻到了一阵令人作呕的腥气,那是从烈风嘴里喷出来的气味,紧接着,曹鹏只觉得脖颈上一凉,一股滚烫的液体喷了出来。
冰凉的感觉是烈风那尖利的牙齿刺进了他的脖子,滚热的液体是从曹鹏身体里喷涌而出的鲜血,曹鹏眼睛一翻,喉咙里发出一阵咕噜声,随后他就失去了知觉。
烈风抬起头,舔了舔唇边的鲜血,然后叼起那个枪套,轻盈地跳到地上,一阵风似的消失有门口。
夜,死一般的寂静。
烈风在黑暗中找到了那个狗洞,从狗洞钻了出去。
站在曹府大门外面,烈风抖了抖身上的长毛,迈步刚要走,忽然听到了曹府里传来了一阵撕心裂肺的嚎叫声:“快来人啊!救命啊!”
烈风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的呜呜声,然后它身影一晃,消失在漆黑的夜里。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曹家大院里已经乱成了一团,曹家大少爷一夜之间暴病身亡,把整个抚顺城都震动了。
大财主曹不仁老年丧子,精神一下子就垮了,当然,曹鹏的死因他无法公开,他总不能说曹鹏是被狗咬死的,因为抚顺城里的人都知道这个曹大少爷爱狗如命,却没想到却被他喜爱的狗给咬死了,这不是最大的讽刺吗?但是细心的人们还是发现了异样,曹府那些大小小的狗儿们,在曹鹏死的那天,都被曹大财主处死了,包括那头世界上有名的猛犬——红獒。
烈风根本不会想到,它的复仇行动会连累到它那些无辜的同类,此刻,它已经来到了高老汉那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的家里。
烈风把带着枪套的手枪放到了高老汉的尸体旁,然后它在那具尸体旁休息了一会儿,悄然地离开了这里,它还有更要紧的事要做,那就是尽快地找到主人——张铁鸥。
离开了高老汉的家,烈风茫然地在大街上走着,凭着它当初的记忆,它进了一片树林子。
这个时候,天气渐凉,秋天已经来到了。
行走在茫茫的森林里,一阵秋风吹过,树上的叶子随着风的“抚摸”簌簌地落了下来,踏着林间厚厚的落叶,烈风漫无目的地走着。
这时它感到了孤独,虽然没有认识张铁鸥之前,它一直孤身在野狼山里生活着,那种无忧无虑的日子倒也逍遥自在,如果不是遇到了身陷绝境的张铁鸥,也许它就会这样慢慢老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可是,上天不仅让它遇到了张铁鸥,而且还让张铁鸥把它制服了,当然,它也不是吃素的,张铁鸥的身上被它那两只巨大的爪子抓得血肉模糊,就是那样,张铁鸥也没放开那两只紧握住它的大嘴的两只铁钳一样的手,一直到一人一犬都没有了力气,烈风才彻底地臣服在张铁鸥的手上。
它和张铁鸥成了彼此生命中的至交,虽然它不会说话,但是它却能听懂张铁鸥的话,这也许是因为它的身体里保留着世界上最聪明的两种动物:狼和藏獒的基因的缘故吧。
张铁鸥把它带出了野狼山。从此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两个不同种类的生物一起出生入死,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张铁鸥无形中已经成了它的主心骨,可是,现在这个主心骨又去哪里了呢?
空旷的森林里,午后的阳光透过稀疏的枝叶照射着正在林间漫步的烈风。
这时,它的肚子里发出了一阵咕咕的声音,烈风知道自己已经一天一夜没有进食了。
它抬头看了看四周,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阵潺潺的流水声。
烈风迈步
第108章 斗犬生涯(2)[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