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咯!”
说起这个,慧叶想起来自己还没问他考的什么学校呢。
“你高考怎么样,考的什么学校呢?”
“福旦大学。”
慧叶端着水杯的手抖了一下,心中讶异,不过但也仅仅如此了。身在魔都的她早就见过了很多名牌大学的人,让她惊讶的是荀让在考上一流大学的同时还能把小说写的这么好。
“真厉害呢,想不到我的作者还能出一个高材生呢。弟弟你很棒哦,来魔都了姐姐请你吃饭!”
荀让一直在码字呢,看到她一直发消息,太耽搁码字了,索性直接把qq退了。
慧叶那边看到荀让突然下线,愣了一下,愕然的睁大眼睛。
这弟弟是怎么回事?
第二天中午,荀让正在家里码字,楼下突然响起了一道喊声。
“荀让!”
荀让听出这是张文的声音,并由这个声音里想到了前世他惨死的画面。
“荀让!”
楼下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荀让这下听出来是关强的声音。
站起身子甩了甩脑袋,出门朝楼下走去。
在二楼外面的过道上朝下面院子里看了一眼,好家伙,来了一群人。
关强,张文,王毅,张婷,张日,杨重,王焕美,赵丽晔。
都是一个村的。
小时候大家一起上小学的时候,王焕美是荀让的同桌,小学五年级。那时候荀让和张日,还有杨重,三个人都喜欢赵丽晔,王焕美喜欢荀让。
那次在操场上,赵丽晔说她喜欢的是杨重。
荀让和张日相视一笑,心里有些伤感,然后叫着喊着沿着从村里到学校的路狂奔了一路。
跑了几百米后,荀让在张日的屁股上踢了一脚,骂他:“就你这样还喜欢人家赵丽晔,也不撒泡尿照照。”
然后俩人打了一架,都气冲冲的回家了。
第二天放学后,杨重和赵丽晔举行婚礼,过家家那种,俩人都过去了。
同学们都在,荀让和张日不好意思进去,就趴在墙头上往里面看。
杨重手上拿着一个铁戒指给赵丽晔戴上,这一幕年少的伤心场面就此被荀让深深的记在心里。
王焕美喜欢荀让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荀让也吃过一次王焕美的苹果,还是她吃了一半的。
后来去镇上读六年级的时候,王焕美就不和荀让在一个班里了。有一次去食堂吃饭,俩人遇见。
当时都在排队,有一个男生插队在她前面,然后王焕美瞪着眼睛和他吵了起来。
荀让站在后面还笑话了她一句眼睛真大。
这句话当时可能刺伤了她的心,但伤人话也会伤己,这么多年了,每次回忆起这件事荀让都会感到愧疚难当,当初真不该那样说话。
后来上了大学后,有一次王焕美问荀让借钱,借五百块。荀让当时也没有,但又不好意思说自己没有,其实就算说了估计她也不信。
后来王焕美给他发了个消息:就连五百块钱你都不借?
然后俩人就没有再联系过。
后来荀让想想,小时候的王焕美也挺漂亮的,不知道为什么当初的自己还不喜欢人家,真是扯淡。
看着楼下站着的王焕美,亭亭玉立,皮肤白皙,不过这都不及她的那双大眼睛。
这眼睛,真大,真好看。
第29章 同村故友[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