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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黏糊糊的异常难受,光速冲完澡后,我换了个背心短裤,踏着一双拖鞋就跟着刘莹出了门。
      刘莹的穿衣风格一向比较保守,认识这么久,我很少见她穿一些比较暴露身材的衣服,即使今天这种天气,她还是一条水绿色的过膝裙,脚上踩着一双平底凉鞋。
      款式颜色很衬托她的白皙皮肤,相当提升气质。
      我觉得是因为肌肉记忆的原因,刘莹虽然说去哪儿,但我的双腿还是下意识的向江边走去。
      山城夜色撩人,这个时间点,路上有稀稀拉拉带着孩子出来纳凉的路人,晚风习习,轻轻拂动刘莹的发丝,昏黄的路灯散发着柔和的光线,我俩并排走着,地面上的身影被拉的老长。
      “沈扬,我们来重庆有多长时间了呀。”刘莹率先开口打破了宁静。
      “今年,应该是第五个年头了吧,你是第四个,说实在的,我真没想到你也会这么选择。”我想了想回答道。
      我是毕业就在山城了,而刘莹和我是一样的,但她要比我小一岁,所以毕业就晚了一年。
      我原以为,按着她的性格,和自己本来就不错的家庭条件,毕业后会选择去更大的城市看一看,扩宽一下视野,毕竟那些地方有很多机会。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她果断的选择了这样的一个内陆直辖市扎根。
      “你喜欢这儿吗?”刘莹看向我问道。
      “算是喜欢吧,虽然这个城市让人又爱又恨的,但总的来说,爱比恨要多很多。”
      我用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回答了刘莹的问题,人的思想里,自古对家这个字有特别的定义。
      所以,古时候才会有那么多思乡的文章诗词。
      有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孤独。
      也有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的迫切。
      更有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的挂念。
      诸如此类,比比皆是,毕业后,我也有过想出去闯一闯的想法,因为男儿志在四方,但几番权衡之下,我还是选择了这里。
      至少想家了,不远处的嘉陵江可以寄托我的思念,如果父亲有什么事儿,不出两个小时,我就能赶到,其它地方并不能,这也是我选择这儿的一个重要因素。
      “那不就得了,你喜欢这里,所以我才喜欢这里,至少到现在为止,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刘莹柔声说道。
      “你要是后悔还来得及,说不定没去机会更多城市,你错过了很多呢,在山城你是个酒馆老板,在其他地方说不定你就变成了一个知名艺术家或者其它的身份。”我揶揄道。
      “那怎么行,有些事情已经变成了习惯了,要是突然换一个城市,没你在我身边犯贱,一时半会儿,我还适应不了呢,不行不行。”刘莹的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丝毫不让。
      刘莹虽然说的是玩笑话,但我并没有玩笑的意思,诚然,刘莹的家境不管在哪儿,都能生活得不错,而且相比于普通人来说,她的机会要多得多,但我总觉得待在重庆有些耽误了她。

第314章不后悔[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