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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阿尔篇(中)[2/2页]

一人一狗一丧尸 南妖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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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后没事最好别妨碍公务,我那天问人家了,人家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这,这怎么可能呢?”
      阿尔错愕,明显不信。
      但局长却理直气壮的告诉他:
      “不信你自己去问。”
      于是乎阿尔便找到了那个大爷。
      不料对方却矢口否认自己要做证的前话。
      反倒反过来说:
      “石头同学挺好的,关心同学,为人不错,他不可能欺负你女儿,一定是你女儿自己的问题。”
      总之,唯一的人证也没了。
      阿尔如遭雷击。
      他浑浑噩噩的回到家,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
      也是在那之后不久,他总算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来是那大爷已经被花钱收买了。
      现在彻底成了对方的人。
      得知真相的阿尔越发郁闷了。
      他突然觉得十分讽刺。
      那家畜生宁愿花钱买人封口,也不愿私下给自己女儿赔钱作为补偿。
      当然,即便对方给钱阿尔也不会要。
      他就是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也难免对方会这么做。
      因为对方不给钱,这事就甩了个干净。
      一旦给钱,反而让人有了话头。
      就例如那句: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是啊,人家女儿不是你害死的你为什么要赔钱?
      —
      女儿的仇迟迟未报,阿尔整天茶不思饭不想。
      整个人肉眼可见的消瘦,眼看着就要没了。
      终于,关系要好的邻居看不下去了,给他指了一条路。
      “实在不行,你去拦王吧,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拦王〕,字面意思,就是拦国王。
      说白了,就是古代的拦架告御状。
      b国的国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首都出门巡街。
      如果阿尔能想办法冲上街头,拦住国王的队伍,就有了一个特别好的告状机会。
      当然,这是犯法的。
      拦王在b国是重罪。
      可对于什么都没了的阿尔而言。
      这却是眼下报仇的唯一方法。
      ——
      阿尔决定去首都碰碰运气,他想要告御状。
      哪怕把自己搭进去,他也得为女儿讨个公道。
      一旦下定决心。
      就便是变卖家产,试图倾家荡产,不择一切手段前往首都。
      因为邻居说过首都很花钱。
      只有钱才买的到路子。
      ——
      阿尔打算拦王。
      这个消息很快便不胫而走,传到了那户人家。
      那户人家终于慌了,便只能让和自己狼狈为奸的警察局局长去处理此事。
      老实说,那户人家早就有了杀了阿尔的想法。
      但问题在于这段时间不少竞争对手正盯着他们。
      倘若像过去那样贸然杀人。
      那么竞争对手很容易抓住机会,以此为突破口搞垮他们。
      总之,杀人的事只能缓缓。
      最后还是得稳妥些找官方解决。

第130章 阿尔篇(中)[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