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偷跑出去的,这次外出的科尔曼没有豪华飞艇可以坐。
想想还是挺可惜的。
但走路是不可能走路的,除非科尔曼穷到一定程度了。
拿着改装好的电动滑板,科尔曼晃悠晃悠的离开了枯枯戮山。
边滑边想,这可太不符合绅士风范了。
啧,可惜,年龄还是太小,否则科尔曼宁可自己开车,也不会这样下去。
路过乌鸦丛林,科尔曼吹了个口哨。
寂静的丛林里,这声音尤为突出。
惊起一片飞鸟。
过了几十秒,一只黑色的乌鸦应声飞落在科尔曼的手臂之上。
将之前写好的信叠好,塞到小小的信筒里。
“去吧,去找伊尔迷哥哥吧。”
说着,扬了扬手臂,放飞这只乌鸦。
为了方便‘逃离父亲大人的监视,这次科尔曼特意选择穿了一身不明显的灰色卫衣和运动裤。
戴好棒球帽,又将卫衣的帽子扣上。
整个人小小一只,在森林里穿梭。
特殊改良的滑板,时速极快,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凹凸不平的小路。
将手插兜,科尔曼听着耳机里的音乐,向着与天空竞技场完全相反的方向滑去。
比起找那个便宜哥哥,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例如,见一见那个盯上自己的‘艺术家。
那个出身于流星街的艺术大家。
人体人偶师。
库尔亚。
穿过铁路,来到一处空旷的镇子。
科尔曼的速度极快,他不打算有任何停留。
趁着此时电力充足,他想直接跨过这片峡湾,去对面的小岛看看。
那里有一个叫做窟卢塔族的种族。
据说,那一族的人,情绪激动,眼球就会变成绯红色。
而那种红,被誉为“世上七大美色之一”
黑市一直都高价悬赏的东西。
但由于没人知道这个种族居住的具体位置。
所以按理来说,不会有人得到。
这种宝物属于有价无市了。
至于科尔曼为什么会知道?
当然是依赖于那个伟大的‘艺术家库尔亚了。
鬼知道为什么这个疯子要在一个鸟不拉屎的岛上叙上一叙。
怎么?去参观那种宝物么?
科尔曼不屑。
他不觉得那些人的眼球,有自己的好看。
绯红色,怎么能和鲜血的红相比?
明明,血液的颜色,才是最令人心动的。
会让人有品尝的欲望。
而且,这种东西,不应该是活的时候最好看吗?
你能看到他们随着情绪变换而闪动红色。
定格住的毫无情感冷冰冰的美,是最无趣的东西了。
那只是一个红色的珠子而已。
没有禁锢住人类特有的,令人陶醉的情感,那便不值一提。
再说,人类最美的,不应该是他们的情绪么?
无可奈何的绝望。
歇斯底里的愤怒。
满脸渴求的欲望。
满心欢喜的希望。
这才是属于人类这种生物真正的美。
复杂而多变。
 
第11章 怪蜀黍[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