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王公子、钱公子已经在厢房里等着了,就等着小姐弹琴了。”
一旁的丫鬟催促着许安之,脸上还带着些许焦急。
许安之望着镜子中被打扮得有些风流的眉目,长长的明月发髻,装点着一只只的步摇,身上穿着的也是上好的锦绣。
许安之已经明了了现在的时间线,多半现在已经成为了花魁娘子了。
“让他们再等着吧。”许安之仍是坐在位置上不动,思索着该怎么报复这一家子的吸血鬼。
丫鬟春莺看着许安之这副清冷的样子,有些担心,毕竟那王公子可是尚书家的儿子,钱公子也是京城的首富之家,若是得罪了他们,恐怕有的是办法让小姐吃苦头。
到时候自己这个做丫鬟的估计也讨不得好处。
可是小姐都这么说了,她也不能再催促,毕竟她是小姐,自己是丫鬟,只好乖乖地站在一旁等着许安之。
原主家百年前也是个将门一族,可是到了原主爷爷那一代的时候,先前攒下来的那些祖业也已经耗费的七七八八了。
原主的父亲刘汾更是个挥霍的子弟,整个遗留的家产也是败的一干二净了,天天是个吃酒上赌坊的混子。
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三百多天都是在外的,剩余的几十天便是朝着这一无所有的家中要钱的。
每次不是回来变卖东西,便是伸手朝着原主的母亲吴金桂要钱。
而原主的母亲吴金桂,本是个书香门第人家的女儿,哪里见过刘汾这等浑人,可是在出嫁从夫,她也只能顺从着刘汾,将家中也仅有的东西也全让刘汾破败光了。
很快便是将没落的家中变得揭不开锅了,只留下四张嗷嗷待哺的嘴。
原主是家中的长女,余下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
作为家中的长女,在这般不靠谱的父亲、母亲之下,对于家中的弟妹是又当爹又当妈,更是为了家中的弟妹心甘情愿的做了这卖艺的歌姬。
那年,原主不过也才十几岁,上门的人伢子来挨家挨户地寻着人,吴金桂便想着将这最大的长女卖出去了做丫鬟。
可是人伢子却说原主长得风流韵致,虽是小小的年纪,便已经是个美人坯子了,许了吴金桂五十两银子,说是往后去了醉春楼也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卖做个丫头只得个五两银子,而卖去了醉春楼却能有五十两银子。
虽说这吴金桂原本也是秀才家的女儿,也是读诗书,习礼仪的,自然是看不上这做歌姬的,要不然他们家哪里还有脸面啊。
可是吴金桂本身自己便是什么粗重活也干不了,只能纺些纱,做些绣活儿。
只是做这些绣活哪里值得了多少钱,而且每次赚了钱,刘汾便如同蜜蜂闻见了蜜糖一般,将那辛苦得来的钱给卷走了。
又是想着往后只能靠这两个儿子支起这一大家子,往后上学堂,考秀才,娶亲都少不了银子。
所以吴金桂便是央求着连骗带求,将原主送进了醉春楼之中,说是只做个学艺打杂的小丫头,也是不打紧的,只要原主自己行得正,不去勾搭那些富贵人家的子弟,仍旧是个好姑娘。
第65章 被吸血的古代花魁(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