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改行和妻子一起开补课班已经一个多月了,虽说学员还不太多,大部分是以前熟人的孩子,但是,我觉得,过上这种阳光的生活,比以前经营殡葬用品快活多了。
我没上过师范,也没有教师资格证,自然是不能教课的。除了教学之外,机构内的迎来送往、点名签到、扫地算账自然都由我负责。我自己从没想过,有一天会有一群祖国的花朵叫我关老师。还真别说,老师这个词初听起来还真是很爽的。从幼儿园到大学都是学生,这一下子换了身份,还真有点翻身农奴的感觉。
不过打破我平静生活的事儿,却要从打扫卫生时,发现的一只口红说起。
那天晚上八点,老婆上完最后一节课收工。我一边打扫卫生,一边和她聊天。就在这时,我在一张课桌下面,发现了一只口红。
“今天有哪位家长来陪读吗?”我将口红交给老婆。
老婆看了一看,发出一声惊叫。她说给我听了一个我听不懂的牌子。大概的意思就是这支口红的价格在四位数,比她用的好多了。“今天这节课班里没来家长啊,你在第几排哪个座位下捡到的?”老婆问。
“第三排中间。”
“哦,那就对了,是小美的,明天她来,你还给她就是了。”
要说别人,我还真不认识,不过小美我算是比较了解的。她是我徒弟晓鹤的同学。也是一个初三的女孩。我听晓鹤提起过,这个孩子从初一开始,品学兼优,在学校里属于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是没有老师同学不认识,没有老师同学不喜欢的角色。你就是拿着显微镜都找不到她有什么毛病。就是那种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可是上了初三之后,有一次请了几个月的病假,听说是出了车祸受了伤。待回来之后,整个人就大变样了。其他方面倒也没什么变化,性格啊、成绩啊、谈吐啊,依旧如故,只是开始化妆。而且化的越来越重。老师不再树立她为典型,校里担任的学生干部也被校方拿掉了。墙倒众人推,不少原来伙伴的家长也开始告诉自己的孩子不要和她交往。小美成为了学校里的一个异类。但是不得不说,人家的成绩依旧是全校第一。校方和孩子家长沟通,希望孩子能够素颜上学。家长也积极配合学校。这回,小美不是早上在家里化好了妆来学校,而是到了学校之后再化。晚上放了学卸了妆再回家。
由于她和晓鹤的关系不错,所以晓鹤带她来师娘这里补课。也是别的补习班不愿意收她这个社会小青年形象的女孩,怕影响了自己机构的风评。不过老婆对她没有任何偏见。不仅留她在这里学习,偶尔还和她聊聊美妆。所以,小美和我们夫妻的关系还算融洽。
可不是我们的补课班刚开张老婆缺钱,来者不拒。让小美在这学习,老婆是有道理的。
“这个丫头一天化的跟个妖精似的,想干啥啊?那粉底厚的都能刮大白了。”我还是看不惯小美的行为,别说是个孩子,就算是个成年人,化这么浓的妆,只能是日本艺伎。
“你说的不对,这就是偏见和迂腐。爱美是每一个人的权利。你可以看不惯,但是你无权干涉。只要她买化妆品的钱不是偷的抢的,人家想化成什么样就化成什么样。”老婆的想法却很另类,不像一个人民教师该说出来的话。
“难道这就是一个中学生该有的形象吗?”我反问。
“这孩子的妆的确过了点,那是孩子还小化不好,所以有的时候我就教教她怎么弄能更自然一些。我倒觉得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涂个口红,擦个粉之类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不是道德问题都没有必要如洪水猛兽一般。人有审美,开始注重自己的形象,这是人区别于动物标准。别说人了,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养了一群鸡,长得最漂亮的公鸡才能和母鸡交配呢。当然,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但并不是说他们的生活里就应该只有学习。只要他们能把握好爱美和学习。在不影响本职的情况下,爱美是天性,不应该被遏制。”老婆说的道理虽说闻所未闻,但是真的不无道理。
爱美就像手枪,手枪能杀人不假,但是也是人民警察保护人民的重要警械。毒品也被应用到医疗之中,粪便也可以当做肥料,蚊虫也是青蛙的食物。世上没有绝对的“坏东西”,就看你如何把握它。爱美和吃喝拉撒一样都是人之本性,它们应该是平等的。并不是说多大了才可以美,或者说高中毕业了才可以美,这都是泯灭人性的论调。你怎么不说高中毕业了才能吃饭呢?毕竟爱美和抽烟。赌博不一样,它不是恶习啊。
“难道一个中学生化妆,真的就是对的吗?”我依旧没法彻底被老婆说服。
“中学生化妆对与不对取决于这个化妆的中学生是谁。要是学习都跟不上,那你还化什么化。另外也取决于他化妆的目的。为了招摇的话,确实应该制止。但要是他只是想让自己看自己更顺眼,并不是为了吸引谁,那么他人有什么权利干涉呢?而且啊,这个年龄的孩子无非就是好奇和新鲜而已。反之你越制止他越要化。顺其自然也就那么回事了。”
老婆收拾东西上楼了。我留下来把剩下的活儿干完。世间万事都是不能一概而论的。什么事能做不能做,取决于在什么时候做,谁去做。杀人对吗?那得看什么时候杀的是谁?抗日战争时期的那些英雄,哪一个不是杀过人的?
我一边思考一边扫地,小美的座位附近,隐隐有一股臭味。这肯定不是小美身上的。她身上的香水味老远就闻得见。一定是她同桌的男生,我想一想不禁发笑,男孩就是没有女孩成熟,跑了一天,一身臭汗,还往人家小美女身边凑合。这时,我在地上见到一根白羽毛。
不知又是哪个好奇的孩子,在哪里捡到的。
第二天下午,学校放学之后,家长们纷纷送孩子来补习,我和老婆此时一般都会在门口迎接,和家长们打个招呼,说几句话。
四月初的东北还是很冷的。春如四季是北方的特点。二十度左右的温差让人不敢脱掉衬裤。这时,我面前出现一辆大吉普,大吉普车车门打开,先看到的是一条光滑修长且笔直的大腿。
光腿穿高跟鞋,就这扮相儿,足以吸引整条街的眼睛。
紧接着,一个美丽的妇人从车上下来。玲珑精致的女人和这霸气的大车很不搭配。她穿着一件黄色的洋装短裙,就像一朵方开的迎春花。要不是领着十来岁的儿子,我绝不相信她的年龄超过了三十岁。
她的儿子十一岁,五年级,别的同学都是一身校服或者运动装。只有她儿子小帅穿着一身西服套装。小伙子每次来衣服都一样,且一律是正装。正式到那种可以当花童的感觉。我真是佩服,这个年纪的小男孩上了一天的学回来,皮鞋比我的都干净。
“小伙真精神!”我赞叹道。
“看吧,你这人就是偏见不是,为什么男孩打扮起来你就说精神,女孩打扮起来就得是妖精呢?”老婆一语点醒梦中人。有这样行为的人不止我一个吧。这种行为太常见了,我们走在街上,看见一个穿西服三件套的小伙子,只要他穿的得体,不像理发店大工似的,一般我们都不会觉得反感。但是看到女性穿着稍稍暴露一点啊,鲜艳一点啊,你就听吧,背后说什么恶心的话的都有。这种人,就是欠抽嘴巴子。
老婆接着教育我“你看他的妈妈,打扮的美不?虽然天冷,穿的少,但这真的是人家的自由,人家有车,有空调,不用劳外人操心。你看马路上那些撇嘴的人,你好好看看他们的表情有多恶心。这女人要是我的话,你想不想抽他们?人就是这样,有的时候偏见成了习惯,甚至不觉得它是偏见。男人们一边说美艳的女人是妖精,一边目不转睛地看。一边嫌弃自己的老婆不好看,一边又不放心老婆化了妆太好看。你想想作为这种人的老婆到底应该怎么办?要是连成年人都无所适从的话别说十来岁似懂非懂的孩子了。小的时候放了学,一脸的汗水,满手的土会被骂,家长会说,看人家孩子都干干净净的你怎么跟个土驴子似的?长大了想打扮打扮了,家长换词了,看人家孩子都穿校服,剪寸头,你咋就不行?你说,让孩子咋办?小时候给她扎辫子的是你,长大了给她剪辫子的还是你。还真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了。”
何其讽刺!我顿悟了。我真的希望更多的家长能明白。不是我们夫妻离经叛道。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一向如此,便对么?”
美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男人、女人、老人、孩子,都同样拥有美的权利。古话说女为悦己者容。其实这是男尊女卑社会环境下的产物。当代社会,男女平等,人人平等。我们不再为悦己者容。应该是为了悦己而容。我想美丽,让我自己看自己顺眼。跟你们别人没有一毛钱关系,都给我边儿待着去。当然,有的时候青年学生的审美有点偏颇,这时候,您就想想自己的打扮,自己的审美高级到什么程度了,再去说人家吧。我不相信苏轼的儿子会把自己剃个大光头然后认为美。为什么呢?因为他爹是苏轼。您的儿子为啥烫了个爆炸头然后认为美?您不是苏轼呗。
中学生,拥有人生最美的年华。青春一去不复返,别跟我说什么年轻的脸蛋是最美的。你去学校门口看看一个个穿着肥大的运动服,留着板寸,满脸大包的高中生哪里美了?你就算貌若潘安,头不梳脸不洗胡子不刮也美不起来吧?
小美来了,又是一张浓妆艳抹的脸,但是这个孩子除了妆化的不那么自然之外,还真是又可爱又礼貌又优秀。
一瞬间我才感受到,老婆的价值观是多么的正!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做老师。老师是园丁,园丁的工具是剪刀,只有农民收麦子,才会用镰刀。镰刀和剪刀的作用,不言而喻吧。手持镰刀的老师不少,手持镰刀甚至电锯的家长更多,这也是我把这些降妖故事记录下来的原因。就是希望他们能看到。
“关老师好!”小美与我擦肩而过。
臭味!和昨天一样的臭味。臭味掩盖在香水味之下。
难道是这姑娘的大汗腺有什么问题?所以……不对,这不是汗臭,而是——尸臭。这个味儿,我熟。
我连忙念动心诀。但是并没有看到任何幻象。这至少证明小美的身子不是什么妖邪,难道小美是一具腐尸吗?这也太可怕了吧?
我什么都没说,等她下课再再仔细观察观察吧。
等下了课,小美已经在卫生间卸了妆出来。小美的妈妈来接她。我忽然想到,昨天还见到孩子一支口红呢。我拿出来物归原主。谁知小美的妈妈一下子炸了庙儿(方言,愤怒了的意思)了,怒斥着把小美拖走了,从我手里夺过口红顺手一撇,口红滚进了沙发下面。
老婆责怪我这种东西不该在妈妈面前拿出来,我才发现,降妖我是内行,教育我是外行。
晚上我继续打扫卫生,尤其关注小美的座位,这一次,除了尸臭味之外,我捡到了更多的白色羽毛。
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小美一定有问题。
我晚上借着遛狗的借口,从楼上下来,躲在角落里,观察我补课班大门。口红还在沙发下面,今晚碰碰运气,看看小美会不会回来拿。
晚上十点,小美出现了。不要以为十点只是我胡诌的时间。这是有讲究的的。十点属于亥时,这个时候不是一天中阴气最盛的时候。子时才是,一般鬼故事都是发生在夜半子时,这可不是“书套子(评书套话)”,子时三刻阴气最盛,午时三刻阳气最盛。所以古代斩首在午时,撞鬼在子时。这些可以不必在子时才能现身的妖魔鬼怪才是真正的高手。
小美隔着玻璃朝里看那沙发,呆立不动,背向我。
街上的路灯这几天故障,时明时暗,闪闪烁烁。女孩长发披肩,玻璃反光映照出她姣好的面容。但那是一张白的几乎没有血色的脸。我看她地上影子,和常人无异。这证明,她不是一个鬼魂,一阵夜风吹来。撩开女孩后脑的头发。
蛆!
我看到了一团蝇蛆,附在女孩的后脑。女孩后脑勺处没有颅骨,脑浆清晰可见。蛆虫进进出出十分恶心。
她不用推门,也不用什么钥匙,崂山道士一样穿墙而过。
她来到沙发旁边,沙发下面的空隙很小,小到伸进胳膊都很费劲。但是女孩的脖子突然长长,像一条蛇一样。蛇颈伸进缝里。叼出口红,又恢复了人形。接下来,更吓人的一幕出现了。从女孩的身体里,分裂出一个和她身材一致的白人儿来。那白人儿没有五官,没有毛发,就像商场里的塑料模特。胸前隆起,下体没有男性器官,我能看得出来是一个女性。它光洁如玉,没有衣服,却也没有皮肤一样的质感。整个身体光滑反光,就是塑料或者玉石的感觉。白人儿出来之后,小美的身体一下子倒地。姣好的皮肤顿时开始失水皱缩,变成一具腐尸。白人儿将女尸放在沙发上,开始为她化妆。
原来,小美已经是一具腐尸,而那白人儿,便是借尸还魂的妖灵。
“你是个什么东西?”我冲进教室,手里擎着葫芦问到。
“唰!”
白人儿受了惊吓,破门而出,一下子不见了。一时间不知道哪里寻找。我也没时间去寻找,面前可躺着一具腐尸呢。这不处理一下,女孩活不过来不说,明天早上警察来了,我总不能说她的体内原来有个妖精吧?
这次和上次那个落第秀才附体不一样,上次那个是被鬼附体的。鬼原本是人,进入人身更容易“配型成功”。但是她是被妖灵附体的,妖原本是兽,这不是马上就能合二为一的。这妖需要时间适应人身,所以在适应的过程当中,尸体会渐渐腐败。妖精就要用各种办法为它保鲜。说白了要是妖精适应的速度超过了尸体腐败的速度,它就能得到这副躯壳。否则失败。所以上次,秀才只要是在女孩身上,女孩就和常人无异。虽然没有元阳也不会腐败。只有在秀才被扼杀了之后,才渐渐出现尸斑和尸僵。而小美即使是妖灵在体内待着,她也会慢慢腐败。小美不知是什么时候死的,可能已经过去好久了,所以她的元阳已经无处寻找了。要是不能立刻给她找到一副魂魄打进体内,一刻钟之后,这腐尸也将丧失所有灵力,彻底不能复活。
这大晚上的,我上哪去给她找到一副魂魄呢?虽然我有出窍的法术,但是我把魂魄给了他,明天早上老婆发现我时,我恐怕就是腐尸了。实在不行,只能让蒜瓣儿牺牲一下了。
我看向它,蒜瓣儿似乎感受到了不祥。它发出呜呜的乞怜声,翻过肚皮向我示好。我一千一万个舍不得,但是人命大于狗命,也顾不得许多了。我抄起葫芦,往狗天灵盖上扣,准备念咒。
门开了。
长卷发,小洋装,大长腿,高跟鞋,美少妇。
是小帅的妈妈。
“狗是无辜的,你别伤害它。”她说。
“你是?”
“我是小帅的妈妈啊。”女人嫣然一笑,千娇百媚。
“您一直在旁边吗?”
“是的,你
第二卷第十一章:白鹄妖灵[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