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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7章 冲呀![2/2页]

天命王侯 清江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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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你竟然想让老子去当乞丐?
      那蓬头垢面,一个月不洗澡的脏兮兮的乞丐?
      三天后。
      皇城南面的街头
      角落里摆着两只破碗。
      哐当!
      两个铜板落在碗里的那一刻,叶博红虎躯一震,赶忙掏出来!
      就连他旁边小弟的碗那一块,也没放过。
      小弟虽然一脸幽怨,但也是敢怒不敢言。
      “今天咱们已经得了十五文钱,购买五个馒头了!”
      叶博红顶着蓬头垢面,一点儿也看不出他的样貌。
      更不会有人联想起,他会是一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剑法高超的杀手!
      “首领,那咱们什么时候能杀林墨?什么时候能回故土?”
      小弟一脸幽怨地发出灵魂拷问。
      “活下去,懂吗?活下去再说!
      不过你这个方法还贼好,至少那林侯爷的人,不会认出咱们。”
      “是不会认出,就算大皇子派人回信,也不会认出咱们。”
      小弟闻着一身馊味的叶博红,嘟囔道。
      “老弟,你放心,咱们有暗号,只要不死,活下去就有机会!”
      叶博红反而很乐观。
      经过几日被追杀、被饿到前胸贴后背。
      他如今十几文铜钱在手,顿感希望在眼前!
      可是突然,街头街尾的乞丐蜂拥而动,好像是商量好的一样,往同一个方向跑去。
      叶博红和小老弟一脸懵逼。
      有一个好心地大叔提醒他们道。
      “你们是新来的乞丐吧?新义饭馆每周都会举行一次义饭,就是免费分给你们这些乞丐吃食,你们要是再不去,恐怕是抢不上了!”
      呼!
      新义饭馆!
      叶博红和小老弟的眼睛顿时直了。
      尼玛,这是京都最负盛名的饭馆。
      饭菜好吃到爆。
      想当初他们有钱的时候也曾光顾过好几次。
      “冲呀!”
      两人对视一眼也加入飞奔的队伍中。
      朝阳路新义饭馆。
      此时的林侯爷,被凤喜公主“软磨硬泡”出来散心,顺便到自己饭馆包厢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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