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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岛中诸事十[2/2页]

明末大海商 大力水手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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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成异端,到时更麻烦。
      如今北港制定的各项条例参照大明律,没办法,大明朝统治已经200多年了,很多律法已深入人心,参照大明律制定北港各项条例是最省事、省心的。
      只是北港制定的各项管理条例,相对大明律来说是大大简化了,条数不多,多是涉及民生方面,并且大明律中的很多酷刑都被苦役所代替。
      对于那些十恶不赦之徒,直接火铳枪决,枪决比起砍头、车裂、扒皮之类的要文明太多,至少在李大看来是这样。
      关于处决的各种处法,有段时间,李大也恶趣味的研究过,就比如野蛮时期的杀头、车裂、腰斩、凌迟……,到近代的绞刑,再到现代社会的电刑,直至如今的药物注射安乐死。
      要说痛苦程度,估计绞刑与电刑比杀头、车裂、腰斩更甚。
      前者,被处死之人能清楚感受自己的死亡过程,那种身体上与精神上的双重折磨不是当事人都很难体会;
      后者,被一刀咔嚓,生命结束,痛苦自然也感觉不到,只是看上去很血腥。
      绞刑与电刑只是看上去不那么血腥,实则残忍无比,说实话,近代社会对罪犯来说确实不是一个好时代。
      只听他说道:“启禀帮主,遵照您的吩咐,目前北港治安条例已经快编著完成了,等编著完成后再呈给您过目”。
      听他说完,李大很是勉励了一番,希望他带领巡警维护好北港治安。

第118章 岛中诸事十[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