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相册里面这一张脸,金志成表情一滞,语气格外不善。
“这个人,我见过。”
马龙斌听到他这语气,颇有些意外的转头看向马龙斌。
“你认识?不应该呀,我们都不是在蓉城读的书。”
金志成深呼了一口气,对着夜店的经理招招手。
“都安静点。”
嘈杂的声音,随着他这一句话就静了下来。
“我之前不是给你说了吗?付明莎的事儿……”
马龙斌从他的手中接过了手机,一边听着他说,一边看着还在刷的消息。
程青:“我明天到,安石来接我。”
谢安石:“课程全部结束了?”
程青:“是啊,毕业了。”
谢安石:“咱们私聊。”
程青是谢安石的朋友,比谢安石大三岁。
谢安石读初中的时候,他在读高中,谢安石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时候,他已经大四了。
两个人的认识,完全就是巧合。
程青的家是专门做基金的,专门做酱香白酒的基金,而且规模巨大。
而谢安石的爷爷还在的时候,又格外的喜欢喝酒,想要持有一些白酒的基金,也就联系到了他们。
不过虽然认识是巧合,但是谢安石和他相处起来却格外的融洽。
认识五年的时间,杂七杂八的事儿都有聊过。
不过因为最近半年谢安石的家庭出现了问题,程青又在毕业季,所以联系就比较少。
当得知程青要回来的时候,谢安石是打心底里觉得高兴。
不过很快,谢安石有些疑惑的发了一个消息:“你来蓉城干嘛?不回沪上,做你家的基金生意?”
那边有迅速的回道:“还能为啥,当然是不想当一个没用的富二代了,不想对别人说我是靠着家里,所以想要自己创业。”
谢安石沉默了片刻,他以前也是这样的,至少在家里破产之前,他都是这么想的。
这算得上是大多数富二代的通病,都觉得自己能上天,然后被现实打趴下,安安心心的回去继承亿万家产。
约好了时间之后,谢安石便继续看书,第二天早上九点,谢安石就已经收拾妥当出了门,来到了机场。
昨天晚上聊天的时候,程青就已经在飞机上了,航班落地,差不多在十一点。
十一点半的时候,谢安石见到了他人。
程青高高瘦瘦的,梳着大背头,戴着金丝边的眼镜,身上穿着大衣,踩着这一双鳄鱼皮鞋。
这模样,就跟教父一样。
“真的好久不见。”
拖着箱子的程青,直接给了谢安石一个熊抱,两条胳膊勒着谢安石,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得得得,够了。”
谢安石老脸有些挂不住,外国人的礼仪,他是没法适应的。
“这儿是华国,不是英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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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付明莎的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