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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 赚钱啊!我们要赚钱![2/2页]

青梅校花过于嘴硬 平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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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间,让她们自己想想。
      其实这个条件是有些苛刻的,虽然没有合同的约束,但十年啊,多漫长的一个时间,这期间会发生什么事情谁也说不好,一个女孩的青春能有几年?
      可现在却要把未来的十年,提前透支给这个团队,真的值得吗?
      作为她们的哥哥,博越不该提这个条件,可作为千寻的老板,博越必须这样做!
      好不容易捧起来的团队,却因为个别人的退团,被挖走,而分崩离析,真的值得吗?这不是一个商人的初衷,商场无感情,这是铁律!
      博越能做的,也只是从其他方面补偿补偿她们罢了!
      良久,在团队里一向是个小透明的阿秋,却率先站了起来,没有半点迟疑,直接说道。
      “老板,我是孤儿,除非我的生命终止,负责不会遇到任何的不可抗力,在我最难的时候,是黄总收留了我,在我事业最低迷的时候,是老板给了我前途,我没有任何理由,离开千寻!”
      阿秋说完,没有看任何人的反应,自顾自坐在了地上,她第一次抬头直视博越的眼睛,没有半分躲闪。
      博越从她的眼里看出了一丝喜悦,一丝…骄傲?
      就好像一个一直受保护的小女孩,终于帮到了自己哥哥的喜悦感,那是发自心底的骄傲感!
      阿秋的事情博越听黄总说过,孤儿出身,吃百家饭长大的,读书也只是读到了小学,早早辍学打工!最终被黄总发现收进了千寻。
      带她成人,教她读书识字,还有专业的老师带她学艺,说黄总是她的再生父母也不为过。
      所以阿秋的表态在博越的意料之中。
      阿秋表态过后,其他女孩对视一眼,也纷纷站了起来。
      情绪是会传染的,大家都是十八九岁的花季少女,任谁也不会有离开的念头!
      听完所有人的表态过后,博越才缓缓开口。
      “在商言商,你们既然答应了,那这个条件我会让法务部写在合同里。”
      没有给众人说话的机会,博越再次开口道:“二,为了防止各位摆烂,公司每年会要求你们完成三个代言,三个综艺,剩下的你们可以自由选择!”
      “相对应的公司也会每年为你们制作一张专辑!”
      这个要求,博越本想着是她们最难答应的,毕竟刚刚说完让她们自由选择,转头就给她们指定任务,任谁听到也不会太过于开心。
      可她显然是小看了这帮女孩。
      “噗嗤~哈哈哈哈哈哈哈”
      “老板你说什么呢?”
      “我们的团队名字叫什么,老板你忘了吗?TM啊!赚钱啊!我们要赚钱!我们只会怕代言不够,综艺不够,怎么会怕工作太多?”
      ……
      博越:“……”
      特喵的说的好有道理,是我博越格局太小了,这帮女孩确实一点也不摆烂。
      犹记得TM刚出道那段时间,这群女孩那可是没日没夜的接代言啊!

第474章 赚钱啊!我们要赚钱![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