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疑似手雷的东西落到自己的身旁,同时还有人大喊提示躲避。
按照正常人的行事本能来看,面对死亡的危险,肯定是想着躲避的。甚至是拉一个垫背的人,让他抵挡来袭的伤害。
这时候能够拉着小伙伴一块躲的那就是品德高尚。
选择牺牲自己,用自己的生命将危险扑灭的就是英雄。
英雄,并不是一个好的称呼,因为往往得到这个称呼的人,大多都是死人。
或者说就算现在不是死人,也会离死不远,这次不死,还会有下一次,能躲过一次,不能躲过无数次,总会有丧命的时候。
当群众遇到危险的时候,当然是英雄先上。
你是英雄,承担了这个为人民群众付出的称呼,当然要处在危险的第一线,保护民众,即便是要牺牲自己。
你要是不选择牺牲自己,那就不是英雄,是被人唾骂的反派!
非正即邪!就是这么清晰的是非观念。
人民群众都是朴实的,会本能的拥护能够为自己带来利益的人。
而英雄,就是能够为他们带来利益。
所以说,人还是不要做英雄的好,当上了英雄,就要随时拥有送死的觉悟。
而我们现在还身体瘦弱,同时体弱多病,并不是美国队长的史蒂夫·罗杰斯,就选择了做一个英雄,一个牺牲自己拯救其他人的英雄。
他,心中已经有了送死的觉悟。
在手雷来袭,一块训练的小伙伴四散而逃的时候,史蒂夫·罗杰斯心中想起了很多。
他想起了自己死在战场上的父亲,想起了自己死在救护伤患途中的母亲,想起了自己奔赴战争前线,生死不知的好基友巴基,他想起了太多,太多……
他之前的一生,是平淡的一生,没有激情,似乎能一眼看到老,看到自己一生的命运。
那就是碌碌而终,做一个平凡的螺丝钉,找到一份饿不死的工作,谈几场无疾而终的恋爱,最后找一个平凡的妻子,生几个同样平凡的孩子,最后再平凡的死去。
他不愿意这样,所以他一直尝试加入军队,即便是明知自己身体不合格也要伪造身份去征兵。
好在他成功了,遇上了一个看好他的博士,让他加入了一个军方实验的选拔,即便是选拔失败,他也能够加入军队。
他,改变了自己平凡的命运。
而现在,就是再一次做出决定,重新选择命运的时候了。
看着落在身前不远的手雷,史蒂夫脸上挣扎之色一闪而过。
手雷离他很近,他听到菲利普斯上校的提示后,反应慢了一步,小伙伴们都已经飞快的逃跑了,独留他自己还在原地跳动,进行体能训练。
好吧,已经晚了,手雷都落地一会了,现在就算是他想要跑,也跑不出手雷的爆炸范围。
跑也是死,不跑也是死,还不如临死前伟大一把,牺牲自己将手雷盖住,死的体面一点呢。
念头一转
第155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