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理解这个了。
就好像犯人被保释,被释放,警察都说出去好好做人,不要再进来了,对吧?不过一有案子,第一时间想到的永远是这些人。其次,说得简单点,你就能明白了。
比如一个小偷,就算是警察,居委会,民Z部门出于好心,出于拯救人的初心,那么这个人就是进了单位,工厂,会给安排仓库?食堂?财务一类的工作吗?哪怕他,她有文凭?有工作经验?或者另外一种情况,伤害前科,抢劫前科,QJ前科等人员,这样的人哪家单位,公司会要?敢要?
那么有前科人员,尤其是家境贫寒,一般的,家庭条件差的,放出来了,没工作,没人要,结果会怎么样?是不是很快又要进去报到?甚至永久的吃花生米安静了呢?
对吧?
所以专案组抓了几个人,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我又要说但是了。并不是草菅人命,随意抓人。
那几个人就符合这些。
但是第一,他们不同程度到过现场,附近。也就是警察常说的作案时间吻合【接近吻合】,有作案时间。
第二,案发时,具体在哪里?要么支支吾吾【肯定和H,D,D等挂钩,或者没干好事】,要么无法证明,没有人给证明。
第三,我特意说,真正的犯人,在沈红尸体旁边,身上放了一些钞票。也就是他们中有人捡到钞票。或者被抓时手里有来路不明,数额不等的钞票【他们又可能想隐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当时比现在严重,要重判的】、
还有第四点,那就是他们可能不同程度,碰过,接触过沈红的尸体。【或者有不可言说的行为,需要和谐,打马赛克】。
所以,基于这些点,时间,地点,人物关系,财务,尸体,你说你没有杀人,或许是。但是,不能说你没有犯罪哦。
所以那几个人,并不完全无辜。
比如枪毙的那个人,本身可能路上抢劫了谁【含有侮辱女性的罪】,或者抢劫了路过那里动了沈红女尸,拿走钱的人。
那就更加有意思了。
所以,虽然,有那么一点点草菅人命,可是却没有完全冤枉了他们。
财务科科长副厂长:钟奇没有想到几件事。
第一件事,当然不是沈红死了。而是钱没到手,反而被人黑吃黑了。
第二件事,设计好的保卫科科长肖达要去给沈红松绑。但是,实际肖达没去。当天他喝醉了。或者去的时候,他并不知道,等过去的时候,地上躺着的,那就是沈红吧,就过去给松绑。但是他好像喝醉了,睡过去了。实际是被人敲晕了【不过,真实的事情过程是他和已经死了的沈红XXX了。或者正打算XXX,头一晕睡过去了。】等他醒来,发现沈红不在,他就回家了。也以为沈红已经回家了。但是后来知道沈红死了。那么会说出实情吗?当然不敢说这件事。也不敢跟钟奇说。钟奇问他的时候,他说按照吩咐做了。
第八十二章 小人物小故事【六】[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