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距离巴里坤湖东南不到二十里应该就是镇西府城,别看地方不大,却是沟通新疆和甘肃的门户之地,并且是重要的粮草转运中心。
一路上,胡新野就这样和阿七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关于自己的身份,阿七已经非常笃定了,无论胡新野怎么争辩都无法动摇。对此胡新野只好听之任之,反正叫什么都无所谓了。他已经做好了打算,跟着阿七回到内地就跟他分道扬镳,反正他就是个冒牌货,阿七认不出来,那六少爷的父母还能认不出来?
阿七今年四十多岁,可是他的面相却给人一种五十多岁的感觉,是那种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老汉,不得不说在他身上,胡一鸣找到了一种安全感。阿七对胡新野那是没说的,一路上对胡新野像个老妈子一样嘘寒问暖,照顾的无微不至,更是有问必答,始终是以一个亦长亦仆的身份对待胡新野的。胡新野也是真心称阿七一声“阿七叔。”
见少爷不说话了,阿七犹豫了一下,对于六少爷在失踪之后遇到的事情,阿七着实好奇的紧,最终还是开了口。
“额,六少爷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胡新野头也没回,有些敷衍的回答,“嗯,不记得了。”因为这个问题阿七已经问了五六遍了,胡新野实在是有些不耐烦。跟他说自己就不是什么六少爷,阿七又不信。因为阿七那一句直击灵魂的发问就把胡新野给整得无话可说了。“你不是六少爷,那你是谁?哪里人?父母是谁?在这儿干嘛?”
编一个谎就要用一百个谎言去圆,胡新野懒得去做这种费力的事,不过心中的秘密是对谁都不能说的,所以他的借口就是:他也不知道,他什么都不记得了。而这样的回答更是让阿七笃定胡新野就是六少爷!
“那少爷的头发和这身衣服是……”
“不知道,我刚醒从沙堆里爬出来就这样了,然后就看到了骆驼,然后我就跟着骆驼走啊走,然后遇到阿七叔了。”
阿七叹了口气,挠了挠头又问道:“那,少爷那个会发光的玩意儿是啥?之前也没见少爷拿出来过。”
“哦,那也是我在沙子里捡到的,夜晚既能发光又能照镜子,所以我就叫他荧光镜啦。”胡新野边说还一边掏出手机,朝着阿七晃了晃。阿七仔细瞅了瞅,确实是个黑色玻璃面的奇怪镜子。
好吧,阿七有些郁闷,感觉自己好像该问的都问了,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可是好像又什么都没问出来。不过,阿七却不愿就此放弃,立马试图通过介绍一些重要的人来唤起六少爷的记忆。
“少爷可还记得淳儿?”
“淳儿?哪个淳儿?是你闺女吗阿七叔?”虽然不知道淳儿是谁,不过一聊到女人,胡新野立马就来了兴趣。
阿七连忙连连摆手道:“啊呀,不是不是,就是咱们堡里李家老爷的孙女儿啊,是少爷您的娃娃亲嘞。”
“哦……”胡新野拉长了调子,脑海里自行脑补了淳儿的长相。在阿七一脸期待下又耸耸肩补了一句“不记得。”
见阿七叔一副难过的样子,胡新野也觉得挺对不住的。只得继续话题道:“阿七叔,淳儿小姐裹脚了吗?”
胡新野对清朝人的印象还停留在男人个个留着大辫子,女人个个都是畸形小脚的形象。
阿七看了看胡新野,没好气地道:“少爷想什么呢,大户人家哪个不给女子裹脚的?淳儿小姐以后嫁到咱们王家就是六少奶奶了,要是不裹脚岂不让人笑话?”
胡新野一想到美丽动人的淳儿是个三寸金莲,顿时就兴致全无。接受了新世纪审美教育的他可接受不了这么变态的事物。于是转而看向阿七道:“哦,那阿七叔有闺女没?裹脚了吗?”
“有啊,喔,少爷想必也忘了。花儿那丫头又不是嫁大户人家的命,以后还得做活计,怎么会裹脚呢。”
“哎,不裹脚也罢,我就不喜欢裹脚,难看不说,而且这兵荒马乱的,要是遇到危险女人裹了小脚怎么跑?”胡新野听出了阿七叔话语中的落寞,好像没能给闺女缠足是一件很丢人很对不起闺女的事情一样。顿时觉得很有必要挽救一下阿七叔的闺女,所以立马就跳出来表态,试图巩固一下阿七叔对女子不缠足的决定。
阿七着实是没想到六少爷会这么看,原来六少爷这么讨厌裹小脚,不由得想到自家那闺女花儿,心中一动,这妮子长得随她娘,长得水灵,从小就跟六少爷一起玩儿到大,六少爷对花儿也不错,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要是六少爷能看上花儿,能当上个暖床丫头那也算是花儿的福气了。
胡新野不知道阿七想的有些远,甚至打起了当他便宜老丈人的注意。随着沙漠里的温度越来越高,空气里的沙子越来越多,嘴巴越来越干,两人都很干脆的闭了嘴不再说话浪费精力。
沙漠行进是朴实无华且枯燥的,不光如此,五月里,顶着炎炎烈日走在烤箱一样的沙漠里绝对是件要命的事儿。胡新野一度想把自己的诺玛迪森穿越者重卡越野给弄出来开开,但是鉴于阿七叔可能因此而心理承受不住而疯掉,以及之后的麻烦,胡新野还是决定再忍一忍。
阿七到底是跑惯了商路的,每次快要迷失方向的时候,都是靠着阿七的判断才慢慢走出沙漠。越往东南走,胡新野看到的植物也越来越多,沙漠渐渐变成了沙地。沙地不是天然沙漠,而是过度砍伐、放牧、耕种等人为导致的土地沙化,这也意味着这里是有人烟的。不过,走了快一天,胡新野还是一个人影都没看到。
直到斜阳西下,月儿高挂之时,越过一处山丘的两人终于瞅见前方的荒野上若隐若现的一处灯火……
第74章 新书9[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