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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变异骷髅剑士[1/2页]

地错:迷宫都市的剑豪 茯苓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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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克尼斯注意左边的骷髅剑士,收起你那副表情,你的荣耀与正义呢?”
      “难道你已经忘了曾经的辉煌了吗?拉拉蒂娜!”
      对于达克尼斯,她那十分不正常的性格,悠希起初真是拿她没有任何办法,直到某一天,达克尼斯讲起自己的身世。
      本名达斯提尼斯·福特·拉拉蒂娜,欧拉丽隔壁贝尔泽古王国中被称作王国之怀刀的大贵族达斯提尼斯家的千金,而达克尼斯这个名字,只是作为冒险者时使用的假名。
      因为拉拉蒂娜对于她的原名却是十分的抵触,她认为这个名字太过于柔和,不适合想成为骑士的自己,有损自己的威严,会让对手认为自己很弱很好欺负。
      简单的来说,就是她认为太娘了。
      就好比身为一个男人,就应该多向比利·海灵顿学习哲学,男人就应该跟男人玩,去祸害小姑娘,那是娘炮才会干的事情。
      拉拉蒂娜小姐认为,像自己这样英勇的骑士,就应该起像达克尼斯这样听起来就很勇武的名字,而不能起那种听起来就感觉十分软的名字,总之不能让人一听名字就认为自己是个软妹子而轻视自己。
      出身贵族的原因,对于荣耀与辉煌无比重视,想成为真正的骑士,严格的遵循骑士准则,对于困难迎面而上,无需多言,不断地磨练自己,没有痛苦也要制造痛苦。来到欧拉丽做一个冒险者,也正是她对自己的磨练与考验。
      于是让悠希抓住了她的一个弱点,或者说是可以暂时克制住她那变态的臆想癖。
      只要一提正义和荣耀,这家伙就和打了鸡血一样变得勇猛无前,最重要的是,变得正直无比,就差那么一丁点儿就和真正的骑士一样。
      “吾剑锋所指,乃是汝心之所向!”达克尼斯大吼一声,举剑向左横扫,重剑撕开空气,带着呼呼的风声,目标正是左侧逼近的骷髅剑士。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真正的剑技,从不靠锋利的剑刃,而是靠着个人的修行。达克尼斯一直坚信着这一点,所以她选择了“重、拙、大”的重剑作为自己的武器,而且还是未开锋的重剑。
      她认为越是笨拙,越是平凡的武器,越能从中感悟出超凡极致的技巧,只要运用得当,必能以重克轻,以慢制快。
      这也是她打不到敌人的一点原因,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点。毕竟这家伙的实力并不差,从她那高得出奇地防御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不过她的命中是很低,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毫不意外的,重剑落空,速度不慢的骷髅剑士可不会站着不动让她打,重剑砸在左侧的石壁上,伴随着一声轰鸣,顿时土石飞溅。
      进入地下城第十层没多久,四个人就遇到了复数数量的骷髅剑士的围攻。
      四周三面环绕着墨绿色的石壁,点点荧光点缀着的天花板,灰尘与沙石的地面,这是一个明显的桶式结构,被冒险者们称为房间的地方,进来后,便只有一条路可走。
      回头路。
      然而回头路被十多个十分骨感的骷髅剑士充满着,四人陷入了困境之中。
      这种全身都是骨头,没有一丝肉的怪物,移动时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速度却相对同等级别的怪物要快得多,因为其右手手臂是一根异型的骨头,又长又锋利,像一把剑一样,被不知道什么人取名为骷髅剑士,渐渐的,不直到是因为生动形象还是怎么,这个名字也就传开了,被大众所认可。
      命名的怪物依旧在地下城中纵横捭阖,而起名者却连个名字都没能留下,这也是个悲伤的故事。
      真不知道要这些家伙的头骨干什么。
      悠希心里嘀咕着,看到达克尼斯遭到骷髅剑士的一次攻击之后毫发无损,完全可以承受住对方的攻击之后,

第47章 变异骷髅剑士[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