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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中学生、公社中学的学生……十几个人的工作队,加上50人左右的一个班级,一个星期内吃住在生产队。生产队在会计的领导下,建立了由十几个中年妇女组成的常设专门“伙食班子”,都用社员舍不得吃或吃不到的大米、大豆腐、干豆腐等招待。
      剩下的按规矩分配”,公粮和集体储备粮之后,剩下的粮食按照各地区的规定,进行分配。吉林地区这样分配:先核算“工分粮”,优先满足劳动力口粮,其余按全队人口平均分配皮粮。上限为520市斤,?虿?蛉?倭??60市斤为底粮。达不到360市斤的,青黄不接时,再向公社粮库拉回粮食,补足到360市斤,这就是习惯上所说的“返销粮”
      返销粮就是每一口人分配的粮食达不到360斤,经生产大队,人民公社查实核准,报县里粮食管理部门批准后,再去粮库买回来没有达到口粮标准的粮食,然后再分配给社员们,补足每一口人这一年360斤的粮食标准!
      实际上是实行“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一般是人头(基本口粮)占70%,劳动工分占30%(各地、各时期可能不尽相同)。其初心应该是为了保障军烈属、孤寡老人、孤儿幼儿、重病患者等老弱病残、劳动力少的人员的基本生存权利。实际上也达到了这一目的,因此那时候就算没有一个劳动力的家庭,也不会没有一点粮食,不会由于没有劳动力就挨饿。
      劳动是要根据劳动力强度、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评工分的,因为这涉及到切身利益,所以干部是需要坚持原则的,群众对于每个人的劳动表现也是有权利发表意见的。但是在干部组织管理能力薄弱的生产队,劳动积极性可能会受到挫伤,因为毕竟是“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干部看党员,党员看支部”的,所以有一个坚强、无私的干部队伍很重要。但凡言及集体化,就是“吃大锅饭,劳动无定额,生产无责任”的,纯粹就是胡说八道。原因只会是管理上以及农民思想教育和觉悟上的问题。
      每一个人每年可以分360斤粮食的,是不可以超标准分配的,这360斤粮食都是没有加工的毛粮。

第115章 窗花[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