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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上门拜访[2/2页]

死亡刺青 付小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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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两人曾经有过一段对话:
      南宫恋:“他们已经意识到了线索,不用多久你就会落网。”
      洪新光:“你离开这里,我不会连累你,去回老家。”
      南宫恋:“你怕我出卖你?”
      洪新光:“我要去做一件事情,之后就会来找你。”
      南宫恋:“又是杀人?”
      那天晚上,烈士陵园的黑暗角落,曾经发生过最惨烈的一幕。
      第二天警方宣布南宫恋死亡,根据技术检验,死者为一名正上高中的女孩。
      第三天,真正的南宫恋在黑车站自杀,从她胃里找出一张写有的血纸。
      老太每天都在盼望着儿子,这一天他问洪新光:“我儿子呢?”
      “我就是你儿子。”
      “你是恶魔。”
      当走出这一步时,洪新光知道所有的事情都要结束了,当亲手杀死汪洋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自己的结局,所以提前用一辈子的积蓄买了三个墓位。
      让他有交代的是,临死前他终于帮汪洋和南宫恋完成了愿望。
      只不过,三人会在哪里相见?这是一个谜题
      正如他所说:坏人应该先进监狱,在进地狱。
      割唇之警案件破获后,辖区派出所门口少了一位乞丐,烈士陵园里面多出一位守陵老人。
      那三座紧紧相连在一起的坟墓,无论刮风下雨,都是被打整的最干净的三座。
      但是,还有一座却孤零零的立在陵园角落,谁也想不到,这里面葬的是一位年轻的女警,一位舍身保护人质的女警,一位甚至没曾体验过人生快乐的女警——她死在了自己战友的手下,用自己的牺牲,捍卫了警察的尊严。
      金合欢!
      站在她的墓碑前,音容宛在。
      但是我的心却空了。
      为什么当时去当人质的不是我?
      为什么我就不自私一点阻止她,男人不应该保护女人的吗?
      为什么那天晚上我拒绝了她……
      没有回答了。
      没有谁回答得出来这些致命的问题,闭上眼睛,我望着自己的心脏,其实心上刻着很明显的一句话:“我喜欢金合欢。”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可悲,有些东西只有失去了他们才知道珍惜,可那又有什么用呢?
      失去的友情,就让她随风,或许那个朋友会找到比你对她更好的朋友。
      失去的爱情,就让她化尘,因为你曾经爱过的人,已经找到比你更适合她的人,心里那座坟埋葬的不是思念,而是一种遗憾。
      失去的信仰……不,信仰不能丢失,作家不能丢了笔,农民不能丢了锄头,学者不能丢了书,而我,身为一名人民警察,怎么可以丢了信仰?
      “这是小金的日记,也是她的遗物,我们本来想把遗物跟着她一起火化的,但是,你看看……”
      高亮手里拿着一个粉红色的笔记本,站在我身后,笔记本的封面印着一只小猪佩奇的头像,头像旁边是一行清秀的字迹:“写给猪头洛安。”
      我的心猛地一缩!
      翻开扉页,是金合欢的亲笔字迹:“洛安,看到这本日记,我可能已经挂了,从进入刑侦队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了写日记,因为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殉职了,我写的日记就能变成我的遗书了,这样的话,我就算死了也能跟你对话,怎么样,我聪明吧?”
      我的泪夺眶而出,聪明,聪明你大爷个头啊,金合欢,你这傻娘们儿,你为什么这么傻啊!
      金合欢的第二篇日记:“先别骂我,今天听你说起你的往事,你说起了你的女友,她的死因,站在法医的角度我想给你一个猜想,我觉得你女友有可能是自杀的……”
      自杀?
      为什么要自杀,她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自杀啊?
      就在我要骂出来之时,金合欢的日记再次跳入脑海:“关于煮尸案,我们都忽略了一条重要线索:刺青!”
      我屏住呼吸,继续看下去,金合欢写到:“刺青不但出现在你女友身上,而且还出现在了死亡女尸的身上,这是巧合还是案情的串联?我想你应该很想知道这个答案吧,那你为何不行动起来,因为在整个东湾,能纹这种刺青的只有一个人——国际知名刺青师,萧皓。”
      萧皓,国际知名刺青师,还是著名网络文学写手,现在独居绿桂园,平时喜欢种.花.养.鸟深居简出,这么一个人,金合欢怎么会盯上他?
      我合上日记,回头看着高亮:“老大,我们要不要去拜访一下这位神秘的刺青师?”
      “我正有此意,因为我想到他那里去买几盆花。”
      没想到高亮竟然跟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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