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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击剑之术[2/2页]

阿斗:我不用人扶 借箭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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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正独自在大营处理身上的一些伤口,见父亲进来,立马起身行礼。
      “坐下,不要乱动!”
      老父亲心疼儿子,拿过手上的布,替儿子轻轻擦着背上的伤,由于打斗中在地上摩擦,使后背掉了两块巴掌大的皮。
      刘备生怕弄疼儿子,那双常年握剑的手竟有些颤抖。
      父子二人都保持着沉默,都在享受这温馨的时刻。
      擦好后,刘备放下血布,拿起旁边干净的衣服披在儿子身上。
      “父亲……我……”
      话到嘴边,刘禅却不知道怎么说,眼泪在眼眶打转。
      “是孩儿不好,让父亲担忧了,您罚我吧,就像小时候孩儿不会背书,您拿竹条抽孩儿手掌一样!”
      “阿斗……父亲不怪你。”
      刘备认真的说道:
      “圣人常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如果世人都选择明哲保身,那这天下何人来拯救。”
      “人总要学会沉稳,父亲认为一个人若想快速持重,就应该置自己于危难之中,而后死里逃生,如此方能心智成熟,父亲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这其中的艰辛无人可以理解,但父亲不想让你也这么做,这一次遇险你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吗?”
      刘禅想了想,说道:
      “孩儿武艺不精,遇到危险之时连几个刺客都对付不了,实在有愧!”
      “所以,孩儿想学习武艺,就算达不到二叔,三叔万军之中取人首级那一般,至少可以护自身安全!”
      刘备点了点头,问道:
      “你喜欢什么武器?”
      “孩儿喜欢剑,想学那击剑之术。”
      三国继承汉制,这个时候无论文臣还是武将都有佩剑之风,一来象征地位,二来可以护身,所以佩剑就是脸面,有些人宁可饿死都不愿把佩剑卖掉。
      再说,那个年少之时都有一个侠客梦,梦想着一人,一剑,一壶酒,侠肝义胆,仗剑走天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最好还有一位红颜知已陪着,事了拂衣去,与侠侣一起深藏身与名。
      刘备不知道刘禅的想法,随后说道:
      “剑是最简单,同样也是最难使用的兵刃,入门简单,练至精髓,难上加难,且剑法只可近身搏斗,并不适合战场杀敌!”
      “你以后是要平天下的,可要想清楚了!”
      刘禅肯定的说道:
      “孩儿想清楚了,战场之上最重要的是指挥,而不是个人武艺,匹夫之勇也难以改变千军万马的局势。”
      “阿斗,你能想到这一点,父亲很欣慰!”
      刘备很高兴的夸赞了儿子一句:
      “阿斗,你可知如今世上谁的剑法最厉害?”
      这个问题刘禅还真不知道,三国中用剑为主要武器的人很少,他一时也想不起来。
      “自大剑师王越归隐后,其弟子史阿最强,但史阿为人谦逊,并不好与人争斗。”
      “除了这师徒两位,剑法达到一流的还有三人”
      刘备的话引起了刘禅的兴趣,就像急于知道谁是世外高人一样。
      “请父亲告知?”
      刘备顿了顿说道:
      “第一位,曹操家的二公子曹丕,师承史阿,深的其真传,剑法变化无穷,乃真正的高手。”
      刘禅惊呆了,他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曹丕还是个击剑高手,而且属于当世一流。

第29章 击剑之术[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