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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撰写《疑狱集》[1/2页]

九岁的我制霸了大唐 青子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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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四章撰写《疑狱集》
      裴寂四人、和李建成、李二、李元吉围在一边,看着李泰所写的内容,开始还不以为意,这不就是举例而已么。
      若是这样也算著作的话,那天底下但凡会读书识字者,都可以出书了!
      可是看到最后,众人神色凝重了。
      当李泰写完第一个案子,众人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第一案的字数不多,但却内容丰富,且让人动容。
      “原来还能这样审案!\"
      杜淹看得激动到研墨的手掌都在颤抖。
      此书一出,必可立言于万世
      短短百余字的一个案件,却透露着一个道理,若是碰到类似的案子,可以照此方法审理!
      李泰给的不是故事,而是方法!
      杜淹甚至能看到不远的未来,若是狱吏之人,断案县令,手里都有一本陛下写的《疑狱集》,那天下之疑案、悬案,恐怕会减少三分之二!
      人命大于天,这是李泰书写《疑狱集》序时,杜淹凝练出的一句话。
      而李泰写的第一个案子,便能让旁人清晰的感觉到,人命大于天究竟意味着什么,就好比其中勾泰被人拐卖的三岁孩子,若是没有扬州刺史李崇,这孩子会不会回到勾泰身边?恐怕可能性不大。
      而正是因为李崇认真的态度,以及有效的方法,才让真相大白,才让失者心安,罪者伏诛!
      杜淹崇敬的望着李泰,细心的为他研墨。
      裴寂等人,以及李二他们,此时也屏息凝神,看着李泰继续写着,此时此刻他们也看出来,李泰书写这本《疑狱集》,对未来将会有多大的影响。
      这是能改变未来审案官吏的大作!
      李泰此时低头握着兔毫笔,继续写着后面的案子:
      “第二案破嗉辨鸡食。
      有争鸡者一县令问(鸡)早何食,一云粟,一云?,杀鸡破嗉,有?焉,遂罚言粟者。”
      “第三案鞭丝案。
      有卖糖卖针老母争丝一团,诉之府尹,府尹令挂丝于柱鞭之,有少铁屑焉,乃罚卖糖者。”
      “第四案惠仕拷羊皮。
      后汉李惠仕为雍州刺史,有负薪负盐者争一羊皮,各言其物,惠仕谓州吏曰:'此羊皮可拷知主(知道主人是谁)”,群下默然,惠仕令置羊皮于席上,以杖击之,见少许盐屑,使争者视之,负薪者乃伏其罪。”
      ……
      李泰一连写了好几个类似的案子。
      杜淹认真的注视着,越看眼眸越是发亮,激动之时忍不住道:“妙极,妙极啊!如此审案之法,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然则却能如此实用,陛下,臣杜淹佩服!\"
      “陛下更是妙笔生花啊。
      杜淹说完,又忍不住一边研墨一边钦佩夸赞道:“如此案件,却在陛下寥寥几笔之下,能写的如此动人,几乎此案就浮现于眼前!
      “就好比争鸡者,县令只是问了他们二人,这鸡早上吃的什么,然后剖开鸡肚子,看到里面有?,一下子就知晓究竟是谁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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