筝吗?还是那个孩子?”
利杰问话,安妮娜并没有作声,也就是间接承认了自己想法。
“陆筝应该不是那样的人,那个孩子很可爱。”
“你很了解她?中国还有一句话叫做‘知人知面不知心,利杰哥,你应该抓紧时间多学习中文知识。”
利杰失笑,他这个表妹,只要是遇到和沈霍有关的事情,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我以我的专业起誓,我看人还是很准确的。”
“你的起誓对我毫无作用,我只相信事实。而事实就是那个孩子是沈霍的亲儿子。”这才是让安妮娜失控冒火的地方。
因为爱一个人,会不自觉地去关注他更多的事情,会去打探他都干了什么。于是,安妮娜经过打探,知道沈霍竟然给一个孩子输血。
当初,沈霍车祸时,因为失血时,差点儿死掉,好在送往国外脑外科急救中心,而那里的血库有最齐的血型。
偏偏沈霍的血型最为稀有,她多了个心眼儿,便去拿了输血化验单,果然证实她的猜测。
安妮娜心头升起恐慌和不安,她怕沈霍会为了儿子而选择陆筝。
她唯一的胜算是沈霍欠着她的救命恩情。而陆筝的胜算在于她给沈霍生了一个儿子,而沈霍对她还有情,虽然目前沈霍滑恢复记忆,可当有一天他恢复记忆呢?
救命恩情很重要,可血浓于水的亲情同样重要。
这种推测令安妮娜失去了原有的冷静,她心头升起恐慌感。
“亲儿子又怎样?你没见现在结婚了离婚的都很多吗?你又不是不可以生,以后和沈霍结婚了,也给他生个亲儿子去。”
“可是……”
“好啦!哪里有这么多的可是?你要是实在不放心,那我帮你。”
“怎么帮?”安妮娜来了兴趣,不由问道。
“我去追求她,和她结婚。”
“天呐!利杰哥,你会被舅舅打死的。”
“我的婚姻是自由的,再说我结婚还白捡一个儿子,这么好的事情,哪里去找?”利杰耸耸肩膀,表示一点儿也不担心。
况且国外人的思想和国内人不同,他们更趋向于开放式自由自在的生活。
聚星楼包间,陆筝带着儿子推门进去,里面的人正聊天火热。冷不盯被跑进来的小包子给惊呆了。
丁格格一瞧陆筝身边的孩子,愣了一秒后就反应过来,这孩子长得和景山哥哥好像。就是可惜了景山哥哥不在了。
想到这里,她母性被激起,蹲下身就要去抱他,陆锦瑞这人很警惕,对于生人一向都会保持距离。
陆筝瞧着笑道:“他有点怕生。”
陆筝一把将孩子抱进自己的怀里,然后向儿子介绍道:“锦瑞,这位帅气的小哥哥叫宋宁林,是妈妈的好朋友,你叫宋叔叔。这位呢!是他的女朋友,叫丁格格,你要叫丁阿姨。”
“陆筝,没想到你儿子都这么大了,真的让人好羡慕。”丁格格一脸羡慕地说道。不可否认,这个孩子长得很漂亮,她很喜欢。
锦瑞看了看宋宁林,又看看丁格格,糯糯地喊了一声:“宋叔叔好,丁阿姨好。”
最后视线转向一旁的唐璃,又道:“璃姨姨,抱抱。”
唐璃高兴得从陆筝手里接过孩子,“呀!我们小瑞瑞今天要我抱啦!荣幸荣幸。”
“嘿,这小子还真会看势头,都往单身女人怀里钻了。”难得的,宋宁林开起了玩笑。
大家立马会意,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我怕被人打。”陆锦瑞知道大家都在笑他,不由解释了一句。
“为什么呀?”唐璃问道。
“丁阿姨名花有主,我要往她怀里扑,宋叔叔会揍我PP。”
一句话,又惹得众人哈哈大笑,看来宋宁林说得没错,陆锦瑞还真会看眼色,知道唐璃是单身,扑她怀里没人会打他PP。
陆东凌是最后一个到的,他忙完一个会议后才来的聚星楼。推开门便听到里头聊得开怀大笑。
陆锦瑞惯会看势头,又会讨好人。从唐璃怀里下来,一下子奔进陆东凌的怀里。
“表舅,你怎么现在才来呀!我们等得肚子都饿啦!”
陆东凌知道,别人肚子饿估计假的,陆锦瑞肚子饿才是真的。
陆筝见人来齐了,便招呼着服务员上菜。
难得宋宁林回来了,陆筝要陪着他喝酒,大家伙儿高兴,又都是自己相熟的人。都没有顾忌。
桌子上除了陆东凌和陆锦瑞外,其余的人都喝酒,宋宁林可不干了,说什么也要敬陆大律师。
“有你们老大陪着你喝还不够啊?你们负责喝,我负责送你们。”
“宋宁林,今晚我和唐璃陪你和格格喝。东凌要当司机,他可不能喝酒。”陆筝一把抢过陆东凌面前的杯子。
要敬宋宁林和丁格格,宋宁林哪里敢不听陆筝的。
人的情绪都会受到某些事情的影响,自控力好的总是压抑,可压抑的时间长了难免心里不好过。
借着这次替宋宁林和丁格格接风的机会,陆筝找到一个把自己灌醉的理由。
她,喝醉了……
第394章 外来客[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