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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有小偷[2/2页]

超级强脑 龙鳞淬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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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醉酒。一方面为了感谢剃刀为自己作了不情愿的事情,另一方面也想通过买醉来排解不能再见赵芷晴的郁闷心情。
      剃刀虽然跟司徒家族出入惯了高档的场所,不过对大排档这种市井文化并不排斥。他特意没有开他那辆拉风的法拉利跑车,而是徒步而来,又变成了那个扎到人群中都不会被人注意的普通人。
      露天的小摊,火爆的烧烤,吵杂的环境,还有喝不完的廉价啤酒,构成了这座城市夜晚市井中独特的标签。
      楚恒夕和剃刀两个人,虽然接触的时间不长,不过两个人却很是投脾气。置身这种毫无压力的环境中,两个人都是敞开量的豪饮。
      楚恒夕了解到剃刀自幼父母双亡,从小在一个小山村里受尽了欺负,所以也练就了一副好的身手。后来被一个外国来旅行的背包客带出了山村,带到了国外。由于身手了得,在国外的黑道中混得风声水起,剃刀这个绰号也是当时叫开的,甚至这个绰号已经代替了他的本名。不过同时他也染上了嗜赌的恶习,不但家财散尽还欠下了一身的赌债,走投无路的时候正巧遇见了司徒可的老爸,神目投资集团亚洲区的总裁司徒尊。神目集团正在该国开展业务。由于该国社会治安较乱,所以就找到了身手出色,身陷困境又熟悉该国环境的剃刀让他保护自己儿子司徒可的安全,同时也还清了他欠下的高额赌债。
      后来该集团业务到本国发展,司徒可进入到城南大学学习,所以剃刀也跟着回到了国内。
      剃刀虽然年轻,不过人生经历堪称传奇。楚恒夕更加钦佩是他那手阴人的本事。他能在神出鬼没间连续出手,在人脸上砸出坑,这在楚恒夕看来就是神技,所以有些醉意的楚恒夕就在酒桌上向他请教起来。
      剃刀以前给司徒可当保镖,豪饮的机会不多,所以酒量很一般。大排档的扎啤,虽然廉价,不过酒劲很大,不久他喝得有些上头,大着舌头跟楚恒夕说:“我小的时候,总挨别的孩子欺负。所以为了报复那些欺负我的人,我就不自觉的练成了没事隐蔽,跟踪,然后稳准狠的一击。而且还要随时注意周围的环境……”
      说着他醉眼朦胧的向四周张望着,突然指着前方大喊了一声:“你看!有小偷!”
      楚恒夕喝得也有点多,他有了上次跟杰克拼酒的经验,越是酒酣耳热之时头脑却越是清醒。他回过头顺着剃刀手指的方向一看,果然一个正在行窃的小偷,被剃刀的一声给喝止了。
      被盗的人没有说什么,赶紧收起尚未被偷走的钱包匆匆结账走了。因为他很惧怕这些小偷。
      这些小偷都是来自同一个地方,那里既贫穷,又封闭,民风也很彪悍。当地的青壮年常组团来到其他的城市,他们不劳作,不打工专门组成犯罪团伙,明是盗实则抢,危害一方。
      他们的长相跟一般的城里人有区别,而且由于他们刚进城的时候都爱光着脚走路,所以城里人都叫这些团伙为“赤脚帮”。
      本地的公安机关,曾经打掉过一些这样的团伙,不过过于贫穷让这些人乐于铤而走险,所以今天就有这样一个团伙在楚恒夕他们所在的大排档这里作案。
      由于他们团伙作案,分工明确,有负责偷的,被人发现就变成抢,还有人专门放风,如果遇到反抗,就会一瞬间聚集很多团伙成员来报复。普通的市民都知道赤脚帮的人不会单独作案,附近一定还有很多帮手,所以都怕被报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毕竟穿鞋的人还是很怕这些光脚的人。
      这小偷年纪也不大,是刚进城的赤脚帮成员,叫马飞。
      他跟着同村一个叫马勇的大哥,在这附近干活儿。意思也就是在这个区域干偷抢之类的不法勾当。
      他被剃刀坏了自己的好事非常不爽。他看剃刀长相普通也不知道这是尊瘟神,还有跟剃刀同桌的楚恒夕像个学生,而且两个人都醉醺醺的,也不怕他俩。
      因为现在赤脚帮至少有二十几个人在附近,所以马飞有肆无恐的走近了楚恒夕他们一桌,想找剃刀的麻烦。
      楚恒夕看着马飞走过来,微微笑了,不过他心里真为这个倒霉小偷捏了一把汗。
      剃刀看他走过来也乐了,大着舌头对楚恒夕说:“兄弟我正好给你演示一下,我的手法,你观摩一下。估计一会,他们大队人马就会杀过来,咱们哥俩也正好练练双人配合……”剃刀已经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一段时间了,他对赤脚帮也有所耳闻,知道周围一定有很多赤脚帮的人。
      正说着马飞拿了个扎啤杯子走了过来,一边咒骂着一边把这一杯酒泼向了剃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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