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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爱慕崇拜[2/2页]

纯情总裁狂宠妻 白落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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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她还是个小透明,说不出来不太好意思,于是打听道:“你写什么类型的小说?”
      她以为男生嘛会写一些推理啊,破案啊,武侠啊,至少的玄幻吧。结果听对方说:“言情。现言跟古言都写。”
      苗一夕满脸震惊!一个大男生竟然写言情!!
      “怎么?”沈赞笑道:“男生不可以写言情吗?”
      苗一夕连忙摇头,倒不是这个意思。她知道一些女生在写男频,那男生写女频也挺正常的。
      “知道卫生棉是男人发明的么?”沈赞冷不丁的说道:“很多事实表明,男人比女人更了解女人!”
      服了!苗一夕感觉对方可能是个“妇女之友”,也就没了那种“男女授受不亲”的想法,道:“能给我看看吗?”
      “可以啊。”沈赞掏出手机递上——新款的智能手机,套了一个粉色的小猪佩奇的外壳,还有一个配套的绒毛吊坠——苗一夕第一个感觉就是“果然是写言情的,手机壳都这么偏女性化。”
      “这是我新开的文。”沈赞俯下身子低着头介绍道:“第一次尝试百合文。”
      “你还写百合文!”苗一夕惊讶极了,她一个女孩子都不敢写百合文呢,他一个男生竟然写百合——好勇敢!忙点进去看,因为太惊讶,急着想看看内容而忽视了那个小小的笔名——十三。
      很久以后,苗一夕才发现,是她从一开始就忽视了沈赞的感情。不管是小时候还是长大后。真是应了那句至理名言:有缘无分!
      苗一夕对这个刚认识的“同行”很是崇拜。看过他写的文才知道“男人比女人更了解女人”是很有道理的。
      新开的百合文字数不多但给人展现的内容已经非常丰富了。把女孩子那种细腻的矛盾的,充满胆怯的情感写得淋漓尽致。苗一夕不禁怀疑“她不是女人”,因为她从来没有那些小心思。在感情里,她的神经粗得跟水管一样!难怪她的新文下面有读者留言:“感情描写太苍白,没有代入感”。
      哭死……
      原本不抱任何期待甚至有点讨厌的校外活动之旅因为沈赞,苗一夕突然觉得很棒!能在现实里遇到一个志同道合说得上话的朋友真的很好。
      两人从出发到回来,一直在聊天。从百合文聊到纯爱,再到现在言情,甚至连网站都聊了一遍。
      苗一夕发现沈赞是个大宝藏,他对网文的了解程度简直是“骨灰级”的。
      “其实也不算生命。”沈赞神色淡淡的道:“多混几年就懂了。”
      苗一夕:“你什么时候开始写的?”
      沈赞歪头忖了忖,那冥思苦想的样子不知道是记忆力不太好还是记忆太久远了,一时想不起来。
      “确切的说六年级就开始写了。”
      “……”苗一夕差点送上膝盖!惊叹道:“这也太厉害了吧!”
      沈赞却神色淡淡的道:“还好吧。刚开始都是写来玩玩的。”
      苗一夕:“那也很厉害了好不好。”
      沈赞却脚步一顿,道:“你喜欢写网文的?”
      “……”苗一夕不懂对方为什么要这么问,但确实,她的心脏隐隐紧了一下,但很快因为“羞耻”之心把一瞬的心动感觉驱逐了出去,道:“不是。就是觉得很厉害。”
      沈赞却道:“觉得我很厉害就说明你有点崇拜我。而崇拜往往就是爱慕的开始……”

第一百五十四章:爱慕崇拜[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