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村里人都知道宸钰天天在后山早出晚归,刘三嫂每天除了练武就是想着法子给女儿做各种好吃的补身体。
为了能让女儿中午同样吃的好,刘三嫂期间特地去了一次县城,买了一个高价保温锡制食盒,倒入热水,那里面温着的食物可以一天都不凉。
宸钰第一次见到得时候,觉得古代的老百姓真是能工巧匠,颇具智慧。
怪不得种花家宋代的时候就有了外卖服务,十分昌盛,连皇帝没事都点外卖吃,听说有些地方的女人靠着这外卖一辈子都没下过几次厨房。
那可是古代啊,这要是在现代都不一定能做到。
宸钰觉得这项传统应该发扬光大。
……
宸钰幻化成一个年轻力壮虎背熊腰威猛雄壮的帅气男人进了城,一路上,不少百姓对着身上绑了无数兽皮的男人行着注目礼。
不时有人惊呼。
“天啊,我没看错吧,那个男人身上绑着的竟然是老虎皮,这人可真厉害,都能捕捉到老虎。”
听见百姓和朋友的惊呼,同伴惊讶的同时顺手给了朋友一个胳膊肘。
“你小声点,别跟没见过世面似的,再说了你怎么就知道是他一个人捕的,说不定是一群人呢。”
此话一出,看到这一幕的老百姓不由得也点了点头。
这话说的没毛病。
但是大兄弟,就算是一群人能捕到老虎那也厉害啊,你再瞧瞧这位壮士,那个头,那肌肉,他要是打你一拳,你铁定躺地上不动。
再说人家身上可不止老虎皮,什么野猪狐狸,甚至豹子豺狼的皮也不在少数,随便一数少说都有几十张。
那么重的玩意皮子,又是大夏天,这位壮士居然轻轻松松的拎起来,走路行云流水,刚劲有力,妥妥是练家子。
再看看这大街上的小媳妇大姑娘,脸红的都快冒出热气,那眼神都没舍得移开……
甚至有那大胆的对着宸钰暗送秋波,朝着宸钰的身上不断抛着鲜花和手帕。
吓得宸钰身姿被迫矫健,左闪右闪,才没让那些手帕抛到自己的身上。
她可是知道这里的习俗的。
女子要是对某个男人有好感,可以抛鲜花手帕表达心意,若是男子接了鲜花说明男子也对女子有意思,两家可以深入了解一下。
若是接了手帕,那性质就不一样了,手帕是女子的私物,你要是接了,就要上人家家里提亲的,
一时间,被一群同样性别馋着身子的宸钰感觉压力有点山大。
她进城是为了办事,顺便别有不长眼的宵小耽误她的时间,才幻化成这幅高大威猛的模样。
至于长相颇俊,能好看干嘛难看,宸钰幻化的时候就没朝丑这方面想过。
以至于自己现在周围一堆妹子,她忘了人类的本质就是颜狗加幕强,看脸看身材,哪里都存在。
当然不和谐的声音自然也存在。
“切,不就是个子比我高点,力气比我大点,长得比我帅点,长得比我白点,其他也没有什么嘛。这群女人不看本公子,却盯着这个男人不放,真是一群肤浅的女人。”
有人不屑的冷哼。
惹来无数百姓的白眼。
屁咧,真好意思说,就你那瘦的没二两肉的白斩鸡身材还想和这位靓仔比,怎么这么大的脸。
同样听到这话的宸钰表面装作没听到,打算从那个公子哥身边过去的时候,实际心里笑死了。
魅力太大,怪我喽。
宸钰心里的小人摊手。
……
第51章 怪我喽[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