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府院子里的画面。
即便是长乐公主这样优秀的女子,都主动与他相谈。
想想也是,一个能写出那般诗作的男子,怎么会不引起女子的注意呢?
李冰盈坐在那里,思绪纷飞。
......
而此时。
大明宫内。
“好一个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我巍巍大唐,幅员辽阔,岂能由突厥蛮子侵扰不止,害我百姓。”
“总有一天,朕要扫平北疆,将那颉利老贼的头颅割下来,以敬我大唐战死的忠魂!”
唐王李世民站大殿里,神情激昂,大声说道。
他的手里头,拿的正是罗宣在太子府写的那首诗。
一诗成名。
罗宣的名字,不但从太子府流向了长安市街,这首诗,同样流向了本就关注着他的李世民手里。
初看这首诗,就引起了李世民巨大的震动。
作为大唐的缔造人,又身具鲜卑血脉,李世民的骨子里,是有好战基因的,开疆拓土,这些东西,已经融入到他的骨子里。
这些年来,大唐与东突厥一直战乱不止,李世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扫平东突厥,一统草原。
而罗宣写的这首诗,很对他的胃口。
“朕说过,这罗宣适合从军,如今从他这首诗里看出来了吧,他有开疆拓土,扫平外夷的雄心壮志,朕怎能不给他这个机会!”李世民走到长孙皇后身边,脸上满是得意的笑容。
他本来就打算让罗宣从军的。
恰好,罗宣便写了这样一首与从军有关的诗,这让李世民有一种自我的成就感。
就好像伯乐发现千里马一样。
朕的眼光,就是独一无二的。
“陛下说的是,能文能武,的确是可造之材,只是不知道,他在兵法谋略上,可有研究。”长孙皇后看着满脸得意的丈夫,无奈一笑,随后说出自己的想法。
随着了解的越多,长孙皇后越发的喜欢这个年轻人。
当她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其实潜意识里已经是在为罗宣考虑。
只是靠着武力在战场上厮杀,上限是很有限的,能做个校官将官已经非常不错了,而只有掌握兵法谋略,能够掌控全局,才能成为扛鼎的帅才。
“朕想好了,这次大比,不但要比试弓马武力,还要比试兵法谋略,行军布阵,到那个时候,他有多少能耐,不就能看出来了。”李世民抚着手掌,大声笑道。
“如果他通不过,那朕就把他召进千牛卫中,毕竟还是年轻人,成长路上总需要好好磨练一番。”李世民说的两眼放光,仿佛已经脑补出了那些画面。
闻言,长孙皇后温和一笑。
“陛下说的不错,他在这般年纪就文武之道皆通,若能好好磨练一番,将来未尝不会成为国之栋梁。”长孙皇后附和道。
“观音婢说的没错!”
“来人!”
李世民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
他喊了一声,将自己的贴身太监王德全唤了过来,随后吩咐了一些事。
王德全听完后,稍稍愣了一下。
有些难以置信。
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他稍稍抬了抬来,看到李世民兴致勃勃的样子,也不敢再多问。
“诺!”
王德全应了一声,躬身退去。
第27章 刹那芳华[2/2页]